关于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托养力度的建议
民盟安康市委
“一人致残、全家贫困”成为因残致贫的普遍现象,加之部分残疾人需要专人照料,许多残疾家庭就没有更多的劳动力去参加劳动生产,增收渠道变得狭窄,脱贫难度增大。要把照顾残疾人的劳动力解放出来,就需要有专门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实施集中供养照料,加大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的托养力度。
如我市某县,现有持证残疾家庭8600户9605人,其中建档贫困残疾人5600户6415人,占现阶段贫困户总数的60.8%、贫困人口的33.9%;重度护理对象3619人,占现阶段贫困人口的19.1%;16-59周岁之外的建档残疾人3636人,占现贫困残疾人口的56.6%,而3636名建卡残疾人中有1064名是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申请进住敬老院),剩下是不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残疾人,因照料残疾人所挤占的劳动力也较多。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期,但这一批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劳动力因为承担着照护重度残疾人的重任,不能心无旁骛地发展生产,严重阻碍了这批群众的脱贫。加之,虽然有残疾人托养项目,但项目小、标准低(每年100人左右),无法有效助力残疾人脱贫。托养项目有规定:一是残疾人托养的对象为16-59周岁的重度肢体、智力和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范围太小;二是托养补贴资金,寄宿托养为4000元/人/年、日间照料为2500元/人/年、居家托养为1500元/人/年,补贴资金量太小;三是托养机构不健全,无力承担残疾人托养任务。
建议:一是将残疾人托养范围扩大,不限年龄(不能仅限于16-59周岁),只限类别和级别,与民政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无缝对接,将真正需要托养的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托养;二是按照现行物价工资水平,合理制定提高残疾人寄宿制、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补贴标准;三是协调由省市统筹,依托民政敬老院,建设残疾人托养中心,使有托养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像五保老人一样,就近就便进行寄宿制托养或日间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