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决秦岭山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问题的建议
民盟安康市委
随着秦岭山区生态环境改善和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提高,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秦岭山区野生动物种群有所增长,活动范围也不断扩大,这也导致了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伤害家畜、人员以及毁坏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况日益频繁和突出。秦岭山区属于限制开发区、自然保护区居多,野生动物与群众争食,野猪损毁中药材、黑熊捣毁蜂箱,特别是羚牛在秦岭山区已无天敌,种群数量明显增多,屡屡下山扰民伤人。野生动物补偿工作依法由当地政府承当,地方政府财力普遍偏弱,补偿措施常因地方财政困难无法完全落实,无法做到“应赔尽赔”,从而客观上损害了有关群众的利益、挫伤了地方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冬季寒冷季节,羚牛频繁下山,在平河梁、皇冠山自然保护区的公路沿线和居民区出没,连续数日夜宿居民房前屋后,附近居民无法正常生活。这两年仅皇冠山保护区发生羚牛伤人致死案就达3起。夏季黑熊出没捣毁蜂箱,采食蜂蜜。野猪损毁农作物和林下种植的中药材、板栗,仅宁陕县2018年黑熊损毁蜂箱1000多箱,野猪损毁农作物、中药材达3万余亩
为此建议:建立秦岭山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将有关损害补偿纳入转移支付、民政救助范围以及纳入森林保险等投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