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情民意反映第12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0-06-19 20:29

关于实现职工医保卡全家共享互济互助的建议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普惠性政策,向参加医疗保险的群众提供了患病时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实现了“病有所医”。按照陕西省现行规定,每一个参保人可以持医保卡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仅限本人使用。但随着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在不断增加,同时由于个人健康状况不同,许多中青年参保职工账户余额不断累积,而家庭中未成年的孩子和高龄父母由于医保卡中的余额较少或者没有,在非住院情况下的医疗费用只能另行支付。这对于一些困难职工家庭来说,产生了更多的家庭支出负担。在此情况下,参保职工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转给家人使用,已成为一种现实的需求。

针对这种情况,浙江、广州、重庆、深圳等省市已经开始推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支出,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互助。同时多个省市也开始推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亲属交纳居民医保费”,不仅充分利用了个人账户,同样也扩大了居民医保的参保率。为此,建议我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在保障医保资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打造医保卡个人账户全家共享的“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开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改革,拓展个人账户功能,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探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办法,充分发挥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作用,促使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更好的惠及民生,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