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零报告”的建议
宁陕县政协
目前,基层干部群众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恶痛绝。中共中央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工作督查检查考核过度留痕的问题。
当前,为了证明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到位,普遍存在上级要求下级“零报告”现象,这几乎是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无法绕开的话题,虽感无奈但又不得不长期面对,许多工作都涉及到“零报告”,诸如信访维稳、传染病防控、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控辍保学、救灾防灾、廉洁过节……零报告其关键的目的在于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广大干部群众能够更加重视,通过这种形式促进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但是“零报告”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少“零报告”事项往往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中,没有所需要的相关数据或事实,只填一个“无”字或“0”报送,但依然要履行加盖公章、领导签字等一整套报送流程。长此以往,为了应付了事、为了不被追责,有的工作不负责任,不考虑上报的性质和内容,把“零报告”当“万金油”;有的不动真格、不下力气、不讲实效,走形式“零报告”;有的无相关业务或无实质关联的单位进行零报告、零反馈,浪费人力财力。归根结底,都是毫无意义的“痕迹主义”,是一种新的“形式主义”。
为了进一步减少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建议各级各部门列出清单,取消非特定事项“零报告”,采取一些有利于工作的务实之举,实行一般性工作数据不再实行零报告,改为有情况则报告,无情况不报告,遇事必须及时报告,没有报告或报告不及时从严追责。因为这对于工作的结果并没有影响,不管是上级统计也好,还是基层报送也好,根据遇事就报告的原则,统计结果的时候也不需要筛选那些无用的信息,真正让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