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城镇居民行为教育和惩戒机制的建议
岚皋县政协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的变化翻天覆地,彰显了生活因城市而美好的愿景。但不文明行为和公民的公共素质同城市日益美好的现实相不适应,特别是有恶意损毁公共设施,随处可见的不文明行为,给城市建设管理增加了沉重的负担。为此,建议出台专项地方法规,为建设美丽安康添彩。
1、建议由各级人大出台城市文明行为规范。
2、建议在市县电视台开设城市不文明行为曝光专栏。
3、建议由各级城建监察部门根据“城市文明行为规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和惩处。
4、建议按照分区治理由所在地社区组织成立“不文明行为纠查队”,加强对各项城市管理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
5、建立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