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商会协会文件纳入市政府收发文范围内的建议
市工商联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各类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商会协会不断壮大,大多数已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是独立的社会团体,成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充分发挥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商会协会的作用,畅通政府部门与民营经济人士的联系渠道,及时在民营经济人士中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建议市政府将这部分商会协会的正式文件纳入收文和发文范围,相关涉企文件可直接发送至有关商会协会,商会协会报送的文件能直接进行登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