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情民意反映第82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0-07-21 17:52

慢病周期性复检理应取缔

民盟安康市委会

 

慢病是指慢性发作的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控制症状。最典型的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精神病。这里面除结核病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治愈外,其他的均一旦确诊,需要终生服药,控制症状。如果周期性的复检,会给病人带来诸多不便:一是复检时病人是继续服药呢?还是为了故意引发异常而停药?高血压,如果服药,血压在正常值范围内,复检看不出病人血压异常,将会取消优惠政策,只有停药,让血压又升起来才能认定,但是升高的血压将会威胁患者身体健康,甚者还会出现危象;二是增加患者经济负担。报送复检资料时,需要医院出具近期诊断证明,医院要出具诊断证明就必须做相应检查,拿异常的检查结果来佐证慢病诊断,要做相应检查就得支付相应费用,费用多少与所检查的项目相关联,高低不等。有的患者居住离医院较远还要支付交通费用,有些项目需要提前预约,有的项目当天不能出结果,还需要支付住宿、生活等费用。三是给患者带来不便。偏远地区的患者得赶早起床,长途跋涉,清晨需要空腹不得进食,慢病患者往往是年龄偏大、行走不便的人,这些人群还需要家人护送,检查完成后还要把体检资料送到指定医保部门审查,如果缺少某个资料或者少带某个证件,还要再跑第二次、第三次,费时费力,对于智障家庭,更是难上加难。对于享受慢病报销的患者,医生是依据所患的病种开药,所享受的政策也是只报销与诊断相关的药品费用,如果患者没有患此病,要此药无用;如果把治疗慢病药送给了别人,那就说明这个人也得了此病,在全民医保的今天,这个人也享受慢病优惠政策,没有必要投机取巧吃别人的药。因此,为了方便慢病患者享受医保好政策,减轻慢病患者负担。建议如下:

一是严把慢病进入关口,办理慢病时严格诊断依据,一旦确诊应取消其周期性复检。

二是将复检改为审核,审核的重点为“个人当年是否缴费参保”,对于免交参保费用的个人,重点审核患者是否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