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商品房“一价清”政策的建议
石泉县政协
“一价清”是指,将购房者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购房时应交纳的并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代收的水、电、气一户一表安装费,闭路电视安装费,转移登记费,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房地产权证工本费直接并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之中,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购房者收取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之外的任何费用(除税金和大修基金外),更不得借机乱涨价。
近来,房地产领域信访矛盾问题凸现,尤其是以“一价清”政策中的天然气安装费用问题尤为反映强烈。一是天然气收费与依据明显不符。按照物价部门批复收费项目为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每户1700元(其中IC卡计量表费用400元)。但从群众提供的收据显示收款为天然气入户费1700元。二是商品房“一价清”政策未执行到位。一些房产企业在房价之外仍然向业主收取其他杂费,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三是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缺失。因机构改革和职能交叉等原因,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尤其在天然气入户费收费是否合理问题上,往往以该项收费是市场行为为由而忽视监管。
在商品房“一价清”政策执行上,房地产开发商转嫁矛盾、天然气公司违规收费、相关执法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了 “一价清”政策执行形同虚设,损害了购房群众的利益。此事事关民生,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一价清”政策执行到位,建议: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对违背“一价清”政策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和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