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建议
石泉县政协
实行不动产登记之后,由于之前分散登记引起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日益凸显。一个家庭存一辈子的钱,可能就只能拥有一套房产。如何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平稳过渡、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不动产登记首要解决的一大难题。
统一登记后问题日益显露,矛盾集中暴发,主要表现在:(1)由于群众没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产权登记意识,很多人在办理买卖、继承等转移登记时,仅办理房屋登记而未办理该房屋所对应的土地登记导致的房产、土地信息不一致;(2)由于房产管理局只负责房屋登记并未有详细审查土地信息,而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登记也没有考虑房屋相关信息。因此导致房屋建筑范围超出合法用地范围;(3)老旧小区房屋没有土地批准手续的,只有房屋产权证书,没有土地使用证,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要求“两证”齐全才能办理;(4)以划拨土地修建保障房对外出售的房屋,如由房管局负责修建的一些限价房只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或持有的划拨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等问题。
诸如此类的历史遗留问题多种多样,有着复杂的形成原因,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相关的指导性意见和操作性规范,所有类似的问题都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一一攻克。
建议: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汇总整理有关问题后提交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席办公会集体会商,积极寻求解决方法和思路,市上尽快出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方案,指导各县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不动产登记稳步过渡,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