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情民意反映第116期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20-09-15 10:07

关于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的建议

紫阳县政协

 

农药作为一种主要的防治害虫手段,已被广泛大量地运用于农业生产中,但由于过量及使用不合格产品等原因,毒大米、毒生姜、毒豆芽等农产品层出不穷,给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为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把住餐桌前最后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提出如下建议:

1、设立检测场所。在全市各县区农贸市场设立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验检测设施,培训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开展日常检测工作。各县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各镇农贸市场由所在地政府食药所负责定期抽检。

2、强化检测措施。针对从相关批发市场进购的农产品,在进入本地农贸市场前,要向市场检测室提交农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相关证明文件,市场检测室对相关产品实行入市抽检;无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各批次检测;对农民自产自销产品,按农业部门要求对重点品种批批抽检。每天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摊位随机抽检不少于10%个次,不少于1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30 批次。对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发放检测合格证明,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3、建立保障机制。将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采购检测设备、检测人员工资等经费支出。各农贸市场要建立农药残留检测管理制度,做到按规范抽样检测,公示。同时,要在各市场设立固定公示栏,定期公示检测结果及处理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介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责任。

4、加大监管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制定检测室建设标准和工作规程,并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农产品市场准入中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