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公职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建议
石泉县政协
随着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的进步,各层次的公职人员都在全社会全面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近年来,公职人员因为抑郁症、精神疾病等因素 “非正常死亡”的事件时常发生。
和普通民众相比,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承受家庭、生活压力,更要承受工作、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例如工作繁忙得不到家人理解、薪资水平和经济支出不平衡、工作中因为过失过错被追究责任…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不能正确面对和自我消化,导致“心理亚健康”甚至“心理疾病”, 从而引起个人健康、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
建议:1、强化公职人员的心理教育与心理援助。组织部门和各单位要主动加强教育引导,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运用专业知识与方法帮助公职人员舒缓心理压力。
2、建立公职人员心理健康干预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公职人员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中。把心理素质作为考察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心理调适能力作为衡量干部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
3、建优建强心理咨询队伍。一方面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心理门诊建设,特别是县区医院心理门诊建设,同时在业务性质特殊的部门(比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等)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定期为干部职工和相关人员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4、加大关注干部身心健康。除开展的公职人员健康体检外,增加每人每年一次的心理健康检查(咨询),费用纳入干部所在单位年度预算。
5、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档案。组织全市公职人员通过精神症状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和焦虑自评量表等形式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由心理专业医师根据测评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微信、邮箱、快递和当面反馈等方式将结果告知测评人员,并给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公职人员心理健康管理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专业的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及时解决调查反映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