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政协·安康悦读】委员邀您共读书 第7期

作者:安康政协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07 16:05


安康市政协委员

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马远鹏

      这次的委员读书活动,我分享交流的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文。

      在这篇文章里,开宗明义的是“我国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总体上与我国国情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应的。”习近平总书记给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据此,我的理解是,衡量这一场伟大改革之成效的标准,是司法不公有没有得到更彻底的遏制,政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有没有更加符合公平正义这一终极追求。2015年3月24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政法机关必须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
      从司法体制改革的人民性角度来讲,律师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亲历者,也必定是改革的深度参与者。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理解为是司法体制的内部改革,而是司法体系的社会化改革。作为一个社会法律系统工程,需要公检法司和律师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仅仅有司法公权力自身的改革,即公检法司的改革,是不够的。如果在司法体制或司法体系改革中,只有公检法司公权力参加,缺了律师行业,缺少的不是四分之一,而是百分之五十。因为它缺少了社会私权利主体的代表,律师。而律师的参与程度,是司法体制改革中各个权力构架均衡化的基础。我注意到,我国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方案,十分注意对司法公权力的相互监督制约,例如,通过司法职权的重新配置,突出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作用,注意发挥人大和党外人士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等等。应当说,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突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是一个鲜明的特点。但是,对司法公权力的监督,还有一支重要力量,就是律师。
      没有律师参与,就没有权力构架的均衡化,也就没有司法公正的基础。司法公正就可能更依赖于个人因素而非制度因素。然而,司法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在于司法体制内部改革,有一套现行制度支持,但缺乏律师参与的机制。司法体系改革,我讲的社会化改革,虽然天然倾向于欢迎律师参与,但却没有制度支撑。律师因此很难在现行司法体制内部改革中参与进来。于是,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一个新的事物,法律共同体,就呼之欲出了。
     法律共同体出现的第一个原因,是为了弥补可以容纳律师参与的司法体系改革缺乏制度支撑的缺憾。而法律共同体,不仅应该包括司法公权力,还应该包括法学理论界和律师。法律共同体,不是和司法体制内的公检法司相对应,而是和司法体系中的公检法司、律师和法学理论界相对应。由此,律师应当是法律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只有律师的参与,才能在司法体系内实现司法公权力和社会私权利之间的制约监督与均衡化,才能为司法公正,进而为社会公正的实现,构建坚实的权利构架均衡化基础。

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执业律师

钮芬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一书中谈到: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作为一名律师,在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立足本职工作,坚守职业底线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断提高自我认知水平,树立一个良好的职业形象。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律师应该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诉讼活动中,律师应该帮助法官查明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使每一个案件体现法律和司法的公平正义。
二、化解矛盾纠纷,承担社会责任
       有人说,在律师的所有品质当中,努力承担社会责任,是一名有社会良知、公义、善为的律师首先应具备的品质。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律师,应该发挥专业优势,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法律援助等各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积极的贡献。
      法安天下,德润人间。实现良法善治,离不开道德作用的发挥。律师是法治的重要维护者,也是法治的践行者。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利用每一场诉讼活动对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党的十八大给予了律师在依法治国方针下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格外珍惜,不辱使命,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曹梦丽

今天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关于解决好人民群众习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深刻的理解到: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民生工作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从解决好这些问题出发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这为我们指明了民生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通过本次的读书学习,我也能深刻领会到我们党近百年来所付出的一切努力、进行的一切斗争、作出的一切牺牲,都是为了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长征路,就是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只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永远坚守初心、持续滋养初心、笃实践行初心,依靠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就一定能创造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检验的辉煌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