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范围
宁陕县政协
残疾人是社会最需要关注与帮助的群体。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困难残疾人的帮扶力度,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困境。但由于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不同,他们自身生活能力以及家庭的境况不尽相同,特别是成年重度残疾人,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有的同时患有精神疾病或对家人有无自主意识的攻击行为,家人为了照料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困难,也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贡献。
成年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压力和困难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他们的父母往往年老多病,自身身体条件和收入仅能勉强维持生计,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照顾重度残疾子女,心理压力和生活压力非常大。但根据相关规定,成年重度残疾人的家庭收入必须要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才能享受单独立户政策进入低保范围。若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或特困标准,即使家庭生活困难,重度残疾人不仅会被卡在低保门槛之外,也无法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仅仅只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而每月100元的护理补贴对于这样的家庭无疑是杯水车薪。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其人均收入是否达到规定标准的现行低保政策,忽略了丧失劳动能力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困难,使其成为家庭的累赘,无法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考虑到重度残疾人的现实困难,应该将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直接纳入低保范围。
为此建议:将年满18周岁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特别是一级残疾)直接纳入单独立户低保范围,让他们能够更有尊严地生活,平等享受党委政府的温暖和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