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安康市委员会
印发《主席会议成员走访看望约见委员制度》的通知
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主席会议成员走访看望约见委员制度》已经市政协安康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政协安康市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主席会议成员走访看望约见委员制度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更加广泛的凝聚共识,加强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同市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激发委员主体意识,增强政协工作活力,拓宽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完善走访看望约见委员机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走访看望约见的主体
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
二、 走访看望约见的对象
住安全国政协、省政协委员,本届市政协委员及往届市政协委员。
三、 走访看望约见的主要内容
(一)向委员通报市政协近期主要工作情况,征求委员对市政协工作的建议;
(二)听取委员履职情况介绍,了解委员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
(三)收集委员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民生问题的意见。
(四)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内容。
四、 走访看望约见的主要方式
(一)走访看望约见委员以“听取意见、回应关切、交换看法、沟通思想、增进共识”为原则,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进行;
(二)走访看望约见委员可专程到其所在单位走访看望约见,也可结合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活动兼顾安排走访看望约见委员;
(三)根据工作需要或委员愿望,可采取单独约见或集体约见委员方式,集体约见主要采取小型座谈会交流方式进行;
(四)加强对有影响力的民族界、宗教界和党外委员的走访看望和约见;
(五)积极拓展线上走访看望约见委员方式,推动网络平台发挥作用。
五、 走访看望约见的组织实施
主席走访看望约见委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由市政协办公室组织实施;副主席走访看望约见委员,以所分管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为主,由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没有分管专门委员会的主席会议成员走访看望约见委员,由市政协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实施。主席会议成员每人每年走访看望约见委员及其所在单位不少于2次,单独约见或集体约见委员不低于3次。
六、 成果应用
对走访看望约见中了解到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研究,有代表性、有参考价值的,可转化为《社情民意》;对有关政协自身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反馈工作。对走访看望约见中了解到的委员的突出业绩和经验,委员所 在单位支持委员履行职责的典型事例,市政协办公室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促进委员所在单位更加支持委员履行职责、参政议政。市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要做好主席会议成员 走访看望约见委员的服务工作,对走访看望约见委员情况进行记 录整理反馈。每年12月中旬,按照走访看望约见实际填报“主席会议成员走访看望约见委员统计表”,交市政协办公室进行汇总归档。
本制度自政协安康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九次主席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