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滨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
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1号文件提出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之后,区委、区政府精心组织,积极部署,选择了不同区域49个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政协为了更好的服务中心,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好建言献策,区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于3月中旬组织了20名政协委员,分为4个调研组先后到恒口、迎风、五里、石转、谭坝、建民、大河、中原、关庙、吉河、双龙、玉岚12个乡镇就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实地调查和听取农民的意见,委员们认为我区目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存在几个倾向性的问题,应引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1、干部、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认识有误差、观念较陈旧。一是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在干部中表现为急燥情绪,想在一两年内就实现新农村“二十字”的目标,在示范村样样工作全面铺开,要求大干快上;在农民中普遍存在观望态度,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一切都由政府出钱,给钱就办,不给钱或少给钱就等。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农民把新农村建设只看成改造自己住房条件的事,等着政府拨款建房。目前在宣传新农村建设中过份突出了村容、村貌和居住条件改善,也形成了一些误导。二是对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的认识不足。干部中仍然延用计划经济的思维,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乡、镇对不同条件的村只按自己的想法定项目,对农民群众的意见听取不够,形成我推你动,没有很好的调动农民这个主体的积极性。
2、没有突出发展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这个核心。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指标,是实现“二十字”目标的经济基础。在调查中感到,目前干部在抓新农村示范的工作中,只注重修路、拉电、改造房屋等标志性硬件建设,这是对的,但对如何发展示范村的主导产业,怎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重视不够。规划中一些示范村没有主导产业的规划,在工作中没有认真制定发展示范村主导产业,开辟市场,增加收入的具体措施,使农民产生了新农村建设就是改善村容村貌的误解。
3、规划滞后,结合实际不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行、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基础突破”的指导方针。规划先行,就是要把制定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目前示范村的规划大多数还不够科学规范,还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客观上是3月份才确定示范村名单,时间短,任务重,规划中实地考察不够深入,听取群众意见不够广泛,因而部分规划项目难以实施。地处川道的恒口镇联红村要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作为主导产业,建民镇联合村商品蔬菜是主导产业,群众要求按发展产业的需要修建通组公路,而交通局的项目是硬化通村公路。玉岚乡清泉村主导产业是果树和农家乐,但现在低老电网尚未改造,用电质量差电费高,虽在瀛湖边村民饮用水全靠积水窖蓄水,水质很差,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及农家乐的发展;中原镇牛背村居住在海拔1000米以上高寒山区的70户农民,至今不通电,不通公路,生活贫困,如果要实现通电、通路需资金200余万元,这些农户提出如果政府对每户补贴1万元,自己再筹集一部分资金就能迁移到低山居住。但这两个村所需的项目均未列入相关部门的计划。农民认为规划与实际脱节,因此对实施规划积极性不高。
4、对提高农民素质、实用技术的培训、农村卫生教育的改善等软件建设注重不够。在调查中关庙徐岭村、建民联合村、玉岚清泉村农民都迫切要求加强对西瓜、蔬菜、果树种植技术的指导和培训;吉河长胜村小学至今1个教师,一间教室,3个年级,24个学生。如果撤销该学校,这24个6--8岁的孩子需要到15里以外的小学上学,将有失学的现象发生;示范村中因病致贫的农户较多。因此农民迫切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改善,但这些软件在启动过程中尚未进入工作日程。
5、农民“三个担心”、“四个盼望”说出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真实要求。在调查中,农民朴素地说出了三个担心:一是担心新农村建设又是一阵风,只摆摊子,今后难收场。特别是川道示范村认为去年搞月河川道经济示范带建设,定了许多项目,贷款、集资刚搞了一年,尚未见效又要搞新农村建设,一些村干部向亲友借款或私人垫资实施项目,如果换届,自己不当村干部了,这些借款就会打水漂。二是担心规划宏伟难落实。示范村普遍认为规划中农民住房要80%实现砖混结构的目标就很难实现,我区农村经济还欠发展,农民年纯收入不足两千元,短期内很难实现这个目标。三是担心资金捆绑计划成为空头支票。区委、区政府下了很大决心实行资金捆绑使用,并逐项分解到部门,但至今半年过去,示范村四处请求有关职能部门,仍毫无进展。少数部门推脱不认,仍存在机关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挫伤了村干部的积极性。
农民提出了四个盼望,需要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给予落实。一是盼望尽快改变村级基础设施现状,对通路、电网改造、人畜饮水的要求最为迫切;二是盼望新农村建设启动资金尽快到位,半年过去了一个项目也开不了工,农民着急;三是盼望农业技术人员到村,给予技术指导和培训;四是盼望规划要有实施方案、项目设计配套。只有规划,干部群众不知从何下手。
通过调研,委员们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各级干部对中央2006年1号文件学习不够、理解不深、认识不全面的表现。中央1号文件第2条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要求,把生产发展放在首位,生活宽裕是农民最为盼望的目标,这两条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这两条不实现,后面三条就无法实现。干部认识不到位,就更难让群众全面、正确认识新农村建设了。二是由于我区经济基础差,本级财政困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资金投入全靠中、省资金,而上级资金投入又以项目分散到各职能部门,区政府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真正集中统一调度,使新农村建设因缺乏资金而启动缓慢。三是市、区、乡不同的示范村投资额差别过大,部分干部、群众产生不平衡心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缺少新农村建设规划人才。请设计部门规划,不但力量不够,而且收费较高,无力支付,乡镇和村级本身懂规划基础知识的人才很少,造成规划滞后、实施方案欠妥。
新农村建设在我区刚刚启动,干部、群众都还在摸索中,出现这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只要各级领导正视这些问题,及时加以引导和纠正,将会加快我区新农村建设步伐。
通过对12个乡镇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调查,政协委员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前出现一些带有倾向性问题做了认真研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使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有正确的认识,解决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妥善处理好当前发展重点和长远目标的关系;二是要正确把握推进新农村建设与促进农民增收的关系;三是要与农民一道共同学习讨论,倾听农民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二)要以科学规划为龙头。新农村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先行。区、乡两级的“十一五”总体规划不能代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规划。规划要从基层做起,以村为单位,以群众要求为标准,以公共设施为重点,川道、浅丘、山区之间经济基础和自然条件差异很大,新农村建设要逐村规划,要到村实地考查,广泛听取本村农民的意见,做到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凡是规划中的项目都要有实施方案,便于操作,落实规划。
(三)要重点抓好发展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一是要在规划中突出本村主导产业的发展规划,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建设,才能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二是要先进行道路、水利、电网改造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后进行居住环境建设。只有农民增收了,农民才有能力改造居住条件。
(四)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服务。政府要集中力量抓大事,一是要抓科学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二是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防止盲目行动和决策失误;三是要抓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规划去落实项目、资金;四是要抓道路、电网、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等公益设施的建设;五是要分类指导,抓不同类型的示范;六是抓政府投资的资金调度和落实;七是抓干部实绩的考核和奖惩;八是捆绑资金由区政府集中使用、统一调拨。
(五)建议由区政府根据中央2006年1号文件第3条中“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的指导原则,制定汉滨区新农村建设干部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六)组织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技术人员下到示范村,为主导产业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