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政协建言做好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工作
作者:曹应政 汪光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7-09-30 09:09
8月上旬,市政协矿产资源开发调研组,围绕如何做好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先后深入到有关县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随机走访等方式深入开展了调查。调查认为,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对我市矿产资源的现状和开发利用情况是清楚的,对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工作是重视的,环保措施是比较得力的,取得的成效也是比较明显的。截止目前,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65种,查明储量的矿产32种,矿产地700余处,潜在经济价值2400多亿元。目前开发利用的矿种41个,矿业总产值29亿元,约占全市工业总产值30%以上。据统计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前20位中,矿产企业占13个,利税总额达1.33亿元。矿产企业在他们发展的同时,也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从安康矿产资源现状和目前开发利用情况看,金州矿产已成为安康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并彰显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也是不能忽视的。还存在着对矿山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矿山环保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责任难以追究;生态恢复补偿机制未健全,治理资金匮乏;治污手段单一,综合利用率低;有的选矿厂设置不合理,存在不安全环保隐患等问题。针对目前矿山环保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各县和企业的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人的环保意识。要针对部分人员对环保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按照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强矿产开发,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促进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环境基本国策,强化人们的矿区生态保护意识,坚决屏弃“先开发后治理”、“边开发边治理”、“重效益轻环保”的理念,决不允许以破坏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来换取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行为,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对矿区居住户要逐步迁移到安全地段,对矿工的身体要定期检查,矿工上班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废气、废水中毒和矽肺病发生,确保矿工和矿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
(二)坚持“关小上大”的原则,进一步整合矿产资源。实践证明,“只有规模大的企业,才能有高起点、高环保、高效益;相反则只能是高耗能、低环保、低效益”。各级政府及资源管理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恢复管理,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利用。要按照“高起点、高环保、深层次开发”的思路,“关小上大”,进一步整合矿产资源,坚决制止乱采滥挖,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取缔无证开采,关闭开采规摸小、环保投入少、资源利用率低、企业效益差的小企业、小矿点,逐步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纳入法制轨道。旬阳在这方面作了有效的探索,他们在矿产资源整合中,将重点矿区的33个矿山整合为8个,关闭了19家小企业,使矿山企业“多、小、散、乱”的局面得到改变,这种做法应当推广。
(三)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把准入门槛。矿山环保重在监管,新上项目重在把关。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要继续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职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职,严格监管,搞好服务。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严格执行矿山环境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和“三同时”等制度。严把项目环评保护前置审批职能,严把新上项目和企业准入门槛。部分县采取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审批矿山新上项目和企业的做法应当坚持。旬阳县制定的新上企业(项目)注册资金不低300万元的做法应当推广。各县区要严格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景区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土法炼焦、金属冶炼、炼硫、炼矾等;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未经批准,不得在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开采矿产资源。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要加大地质矿产勘查力度和提升科研水平,又要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积极发展矿产品深加工,大力发展环保业,开发污染防治产品系列,努力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从根本上减少资源利用的污染排放。有些规模企业利用尾矿砂制砖、做水泥生产添加辅料、填充矿山采空区的做法应予以扶持和推广。对没有利用的废矿碴和废弃尾矿库要及时复土、植树,最大限度地修复生态。对废水要净化和循环利用,对污水要加大治理力度。对节能减排设施不完善、结构设置不合理、资源利用率低的矿产企业要督促其积极创造条件,限期改造完善。
(五)建立多元化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以矿山企业投资为主,逐步建立“受益者付费,破坏者赔偿,开发者补偿”的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要采取依法约定的方式,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新建矿山要把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纳入建设投资预算,将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费纳入成本,不欠或少欠新帐,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的良性循环发展。要认真落实好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标准征收生态环境补偿等费用,使矿山开采企业和个人能够有效地、自觉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污染、植被破坏等问题,要向上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为保护好安康的青山绿水、保护好汉江的水源涵养地尽到最大的努力,为子孙造福,为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