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农村电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9-06-13 08:29

 

 

农村电网建设事关农村发展和百姓生计。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迫切希望用上质高、同价、安全、可靠的电,要求进行电网建设和改造的呼声空前高涨。为了深入了解农村电网建设和农民用电情况,市政协把农村电网建设列为今年的调研课题,由市县区政协联合进行调查。4月份,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由陈安生副主席带队深入到汉滨、平利、紫阳两县一区的8个乡镇17个村,对农村电网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市农村电网建设现状

我市农村电网建设起步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农民集资,就地取材,因陋就简,建设了电网,广大农民由此告别了油灯照明时代。然而,由于当时电网建设不规范,质量低,加之运行时间长,杆线老化,甚至杆倒线断,导致电灯不亮,电机不转,电器不能使用,部分农民又回到了油灯照明时代。为改变这一状况,全市充分利用国家“改革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简称“两改一同价”)政策,加快了农村电网建设步伐。19982005年实施了一期、二期改造工程,两期工程结束后,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仍然较低,还存在部分无电村,针对这一实际情况,2006年至2008年,又继续投资进行改造。通过10年的努力,国、地电公司累计投资11.839亿元,对全市乡镇及部分村组、农户电网进行了改造,全市农村电网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一是形成了以330KV主网架为依托,以110KV为骨干网架,以35KV线路向各乡镇输电的电网格局;二是基本完成了县域35KV输变电工程;三是以新建的35KV输变电站为依托,县域10KV电网结构得到优化,提高了供电质量;四是扩大了电网覆盖面,特别是偏远山区的乡镇实现了通电;五是降低了电价,实施了“一户一表”改造的农村居民照明电价由改造前的1.52.0/度,降低至城乡统一价0.4983/度,部分农民用上了优质、放心、满意的电。

二、农村电网建设中的问题和原因

全市农村电网经过大规模的建设和改造,供电情况明显好转,部分农民生产能力得到了提高,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电网建设和改造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覆盖未过半,网改欠帐大。据电力企业提供的资料和调查汇总显示,全市电力企业供电区域覆盖2498个行政村(含交叉供电村),供电用户789087户,供电人口264.84万人。截止2008年底,共改造了1421个行政村,占行政村总数的56.89%,改表到户288071户,占供电总户数的36.51%。调查组所到的汉滨区有876个行政村,已进行电网改造的有224个村,占总数的27%。部分改造的有214个村,占总数的26%,尚有383个村未改造,占总数的47%。户表改造入户率仅为12%该区早阳乡20个行政村,172个村民小组,4036户,1993年群众集资建设了农村电网,截止目前只改造了5个村,32个村民小组,分别只占总数的25%10.7%紫阳县212个行政村,网改到村到户率分别为46.11%44.9%。该县向阳镇12个村71个村民小组,仅改造1个组。平利县194个行政村,网改到村到户率分别为50%48%。该县长安镇是全县电网改造较好的镇,20个村尚有8个村未改造。

()同村不同价,群众意见大。调查中看到,在同一个乡镇,网改到户的村电价为0.4983/度,未网改的大部分农户电价为12/度不等,有些甚至更高。汉滨区江北办的长征村共9个组,已经网改到户的5个组,电价为0.4983/度,而未改造的4个组的农户,除缴纳正常电费外,每户月均还要摊电损费15-23元不等。以该村李永富为例:200811月用电9度,交4.5元正常电费的同时,又交电损费23.20元,李永富电费就达3.08/度。岚皋县未实施网改的农户承担的电费平均为1.5/度。该县建军村电费为3.7/度。漳河乡青岩村电价高达4.7/度。高额的电价使农户难以承受。部分由国电、地电交叉供电的村,因输电线路长、投资成本高,营运效益低而改不到这些村,成了两不管村。汉滨区县河乡白垭村用的是国地电网相邻4个村的末端电,长年处于时有时无的供电状况。农村电网改造一、二期工程实施后,有一部分电网已改和未改的村合并为一村,一村两网两价的用电矛盾日益突出,农民意见很大,迫切要求对电网进行改造。一些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议案、提案,建议尽快改善农村用电条件,提高用电质量。

()用电质量差、生产生活受制约。随着“新农村建设”、“家电下乡”、“农机下乡”、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国家惠农政策的推进,农村对用电量和用电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现有电网根本满足不了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每逢用电高峰期,电灯不明,家用电器、加工机械和农用机械无法正常启动,这在电网未改造的村是个普遍问题。因电费太高,电压不稳定,很多农民对国家补贴的家电、农机下乡只能望而却步。紫阳县江河村有七个茶叶加工厂,每个加工厂有多台电机共8.4千瓦,白天无法正常生产,只能等到深夜零时以后才能加工茶叶,制约着这个村的经济发展。该村小学教室日光灯不能启动,远程教育设备不能开机。岚皋县堰门乡建军村、漳河乡青岩村的农民说:由于电压问题,到了晚上在电灯下面“两人隔桌相坐看不见”。因供电质量差,家用电器不能启动,一些已经购置家用电器的农户,将其搁置墙角。电网未改造村的农户用电安全也让人担忧,这些线路大部分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由农民自筹资金建设的电网,架设技术标准低,超负荷运行年代已久,大部分木质电杆已腐朽,线路破烂不堪,时有杆倒线断伤人事故发生,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岚皋县溢河乡台子村因低压电线老化破损,20052007年间烧毁4户村民11间房屋,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

()网改速度慢,政府有压力。全市农村电网经过10年大规模改造,把好改的基本上都改了,剩下的多数是居住分散,用电量小,输电线路长,施工难度大,投资费用高,营运回报低的村、组、农户。以地电为例:今年省地电集团投资安康农村中低压配网建设资金10959万元,只能解决21990户农民的用电改善和通电问题,只占地电未改户的12.3%,户均需投资4900元,而在其营业区内年人均用电量仅为407度,电费约210元,成本都保不住。按地电今年投资额度的建设速度计算,还需8年才能完成他们的网改任务。国电改造任务则更大。在电网建设和改造中,电力部门既要考虑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资金的筹措,又要考虑建设速度、建设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等各方面因素,企业有压力。已进行网改和未网改农户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差距不断拉大,引发了社会矛盾,政府维护稳定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

()体制不顺畅,协调有难度。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规划、投资及管理权均在省电力公司和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市县电力部门只是个执行机构。省电力公司和省地方(集团)公司各自虽有供电管辖范围,但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争夺优质客户,抢占有利地盘,重复投资建设,引发社会矛盾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村电网的建设和改造,政府也难以协调。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国、地电在镇坪县同时建设了110千伏输变线路及变电站,而地电按110千伏标准建设的变电站只能降压运行,造成了项目重复和资金的浪费。这种现象在我市其它县也有发生。

三、加快农村电网建设的建议

农村电网建设乃民生之计,群众所需,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农村稳定,我们应当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安康经济社会突破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问题,把这项惠及老百姓的实事办好,使广大老百姓能够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为此,我们建议:

()把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象建设通村水泥路那样制定政策予以扶持。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应当充分考虑巩固农村基础、维护社会稳定等因素,把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

()将农电网建设和改造与新农村建设、迁移式扶贫、小集镇建设、通达工程等政府扶持的农村发展项目结合起来,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群众参与、各方配合的农村电网建设的管理体系,定期研究农电网改造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农电网建设和改造中出现的矛盾,构建供、用、管的和谐关系。

()对自我发展能力差的县区供电企业,给予扶持,增强企业实力,加快农村电网建设速度,提高供电质量。

()广泛宣传农村电网建设的法律、法规,让广大农民明了农村电网建设的运作模式,维护好自身权利,履行好应尽的义务。

()改革我市现有电力体制不顺的问题。改变输配电现行规定,建立合格、平等的竞争主体和规范的电力市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