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号提案及回复

作者:提案委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1-10-24 09:39

    案由:加快殡葬改革步伐
    提案者:邱祖凤
    内容: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旧的封建意识的影响,农村的大墓、豪墓不断增多,还有以家族式的“坟山”、“活人墓”等,导致土地锐减或浪费土地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安康殡仪馆出现 的花圈成堆、乱放鞭炮等现象,亟待改革。为此,建议:
   一、在有条件的农村区域,要执行火化制度,同时,要为家属提供优惠政策,使他们能配合支持这一工作。
    二、在没有火化条件的地方,要严禁在耕地中乱埋乱葬,同时,要规定墓地面积,不能让死人与活人争土地。
    三、安康殡仪馆要提倡花圈租赁使用,重复使用,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严禁燃放鞭炮,提倡电子花炮,保护殡仪馆周围的生态环境。
    四、政府要不断探索殡葬方式,提供水葬、树葬等,还可以为“亡人”建高楼,既节省土地,又文明祭祀。
    [汉滨区人民政府的复函]
    邱祖凤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6号《加快殡葬改革步伐》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2008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整治活动,使城区周边乱埋乱葬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2011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力度,结合您提出的建议,采取六项措施,深入推进“绿色殡葬、文明祭奠”工作,狠刹城区周边乱埋滥葬歪风,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从3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了“绿色殡葬、文明祭奠”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2辆,在各祭扫区和城区周边悬挂宣传条幅50多幅,张贴倡议书200余张,并在白天鹅广场和区殡葬执法大队门前开展了专题宣传,累计接待市民咨询250余人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落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镇办党委牵头、政府实施、领导包片、干部包抓、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城区周边三办四镇火化重点区域确定了殡葬信息员,强化了基层干部管理责任,形成了良好的治理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4户农民死亡家属停尸观望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在日常巡查中制止违规建大坟、修大墓15起,制止、处理偷埋滥葬行为6起,有效巩固了治理乱埋滥葬的成果。四是完善相关政策。制定了农民遗体火化的优惠政策,把殡仪馆30项收费项目中的20项对农村实行免收,1项减半收费;对农民遗体火化的,由民政部门每具补助300元;在现在两处公墓区内划定了农民骨灰安放区,并在收费上予以优惠,为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五是加快村级公益公墓建设。把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塔(堂)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无论是火化区或非火化区,一律不得超面积建坟,墓碑一律使用黑色石材,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目前已批准建立村级公益性墓地4处。六是加强殡仪服务场所管理。在各殡仪服务场所内严禁燃放鞭炮,倡导家属采取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面缅怀亲人、寄托哀思,切实解决祭奠污染严重的问题,有效保护了殡仪馆周边的生态环境。
    虽然我区治理乱埋乱葬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推进殡葬改革是一个移风易俗的长期过程,受几千年传统观念影响,广大群众对实行土葬的诉求还比较强烈,违法土葬问题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彻底消除。对此,我们深知责任重大,丝毫不敢懈怠。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更加过硬有效的措施,切实把殡葬管理工作抓紧抓实,稳步推进殡葬改革顺利进行,确保全区治理乱埋乱葬工作不反弹,有成效,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意见、建议,以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汉政函[201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