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6号提案及回复

作者:提案委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1-10-24 09:46

    案由:关于加强改善医疗执业环境的建议
    提案者:熊裕民
    内容:民生问题是当前的热点之一,而“看病难、看病贵”又是基本的民生问题,“看病难、看病贵”虽然是因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社会问题,但矛盾最终转稼到了医患矛盾之中,使医患关系紧张、医疗执业环境恶化、医疗纠纷增多、打砸医疗设施,打骂医护人员等医闹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影响了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心身健康,如医疗执业环境得不到应有的改善,将直接影响到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存在问题:
    1、医疗纠纷增多,医闹事件频发。近年来不管是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或者是县、市级医院,或多或少的发生过医疗纠纷,打砸医疗设施、打骂医护人员、摆花圈、设灵堂、封堵医院等“医闹”事件,甚至出现专业的“医闹”公司,以“医闹”为产业牟机。
    2、医护人员压力增加,缺少应有的尊重,当前医护人员存在着各方面的压力,首先是心理压力,心身透支,人人自危,每时每刻都在防范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风险,如有纠纷更是心身憔悴。再是工作压力,医务人员少而病人多,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是常有的事,医护人员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多数医护人员不愿子女再从事医护工作。
    3、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能实施,医疗纠纷增多,但当事人不遵循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而是采取“医闹”或者直接委托“医闹”公司,直到不合理要求得到满足为止。
    4、媒体有失客观公正,新闻媒体报导医疗纠纷时,应多听取专业人士或主管部门的意见,客观公正的报导,若失公正则会加剧医患关系的紧张,医疗执业环境的恶化。建议:
    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医疗纠纷,明确责任,对“医闹”主要人员实行处罚,制定相应的法则,保障医疗执业环境正常有序,用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处理医闹事件。
    2、改善医疗执业环境,减轻医护人员压力,加强对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的保护,避免遭受不法侵害,保证医护人员心身健康。
    3、坚持客观公正报导,避免因“轰动效应”而失实报导,对失实报道者应追究责任。
    [市卫生局的复函]
    熊裕民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改善医疗执业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温家宝总理指出,经济社会发展后要让人民过上有尊严的生活。针对现在医疗纠纷增多、“医闹”事件频发的情况,需要有关各方高度重视、共同努力,构建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让医务人员有尊严地开展执业活动。下一步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努力改善医疗执业环境。
    一、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医疗机构要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有效保证医疗安全,切实尊重患者合法权益,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要弘扬尊重医生、关爱患者的主旋律,积极挖掘宣传德艺双馨的先进典型,营造“和谐医院”、共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依法调解加强疏导。由于医疗信息不对称,患者在医疗活动中是弱势的一方。在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争议后,要明确告知双方尤其是患方解决争议的合法程序(即先沟通、次鉴定、再调解、终诉讼)。首先,进行沟通,消除医患沟通不到位而产生的误解;其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明确医方责任;再次,双方可以就一些具体情况协商解决;最后,如果双方分歧较大,只有诉诸法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要通过积极主动的劝解,努力把患方引导到合理、合法解决争议的途径中来。同时可以探索第三方调解机制、医疗责任险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三、积极建立警医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告》及《安康市医疗单位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事件的处置预案》有关条款,加强“警民共建”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及时处置重大医疗纠纷,并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完善协调和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医疗机构制定防范、处置重大医疗纠纷及群体事件的预案,设立警务联络点或警务室,同时强化信息通报,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在通过调解后,患方仍然采取的堵门、摆花圈、烧纸、停尸、打人、砸物、抢夺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四、加强信息通报澄清事实真相。个别“医闹”发生时,少数人总采取危言耸听的方式混淆事实真相,妄图博得大众的同情和媒体的关注,并以此要挟医疗机构就范。此时,应及时澄清是非,公开事实及过程,疏导、引导,有了调查结论后,应尽快公开事实真相,取得社会的认可。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安卫函[2011]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