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4号提案及回复

作者:提案委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1-10-24 09:49

    案由:关于将农民住宅、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纳入贷款抵押范围的提案
    提案者:杨高
    内容:2007年以来,镇坪县委、县政府按照建设全省生猪“一县一业”示范县和陕南生猪养殖基地重点县的目标,在实践的基础上探索总结了“镇坪模式”标准化养猪,实现了生猪养殖的革命化发展,以“双万工程”(生猪养殖万头村和万头生猪养殖场)为抓手,先后启动了一批万头村、万头养殖场建设,生猪产业发展已进入优化升级的关键阶段。止目前,全县累计建成人工可调控生长环境的“镇坪模式”标准化圈舍20万平方米,其中育肥设施13万平方米、良繁设施7万平方米,全县生猪年标准化育肥能力达到20万头以上。
    据测算,年繁育育肥20万头生猪需资金3亿元以上,而目前镇坪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年贷款量不足2000万元,加之民间资本蓄积量小、农户自由资金有限,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和贷款难度过大已成为制约镇坪生猪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
为此,建议市上协调金融机构把农民住宅、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纳入贷款抵押质押范围,扩大财信担保规模和范围,提高信用贷款额度,以建立多管齐下的投融资机制,解决在产业发展过程的融资难问题。


    [市发改委的复函]
    杨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民住宅、土地承经营权、林权纳入贷款抵押范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目前的农村金融服务确实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农村的贷款难问题尤为突出,而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是贷款抵押问题。镇坪县近几年产业发展快速,特别是生猪养殖发展势头良好,但是资金问题一直是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你在建议案中提议将农民住宅、土地承经营权、林权纳入贷款抵押范围建议很好,这不仅可以打破镇坪县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也是破解全市“三农”贷款难题的症结所在。为此,市政府于2009年就安排农村信用社在我市宁陕、平利县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民住宅用于贷款抵押的试点,2010年,平利县扩大农村担保物范围贷款280户、贷款余额4772.76万元,宁陕联社在全县开展林权抵押贷款282户、贷款余额1019.4万元,取得了很好的试点效果。
    市政府领导对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非常重视,并进行了多次认真研究,一是要求市银监分局和人民银行将扩大试点范围列入2011年重要工作予以安排,同时市政府还将扩大试点范围工作纳入市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和住安银行金融机构年度目标评价考核的内容;二是在今年5月份召开的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市长助理、发改委主任李春临就扩大农村担保物试点和扩大市财信担保县域覆盖问题进行了重点安排,常务副市长徐启方、副市长张全明在会上还分别强调了扩大农贷款担保物范围试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尽快将扩大农村贷款抵押范围试点推广到全市各县区。


(安发改函[201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