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复函选登(之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2-11-05 10:50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22号提案的复函

 

市科协:

贵单位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就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科协紧紧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积极开展科普宣传与教育活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树立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科协与相关部门配合,在城市主要街道、广场、社区建设科普长廊、科普橱窗,广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群众的科技意识和自觉抵制各种愚昧、迷信和反科学、伪科学的行为,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也为我市城市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市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了一定数额的科普专项经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财力状况及科普活动开展情况,都相应给予追加预算,除市本级安排科普专项经费以外,市财政积极向上级争取科普专项经费,支持我市科普事业发展。市财政将根据财力状况,在财力好转的情况下,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积极支持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活动,为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提供经费保障。

感谢贵单位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11号提案的复函

 

冯华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在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背景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举措。近年来,我国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城乡差距在逐步缩小。但总体而言,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尤其是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与配置不均问题凸显。因此,有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您建议中提到以适度集中居住为突破口,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配套供给。2011年省委、省政府做出了陕南大搬迁的重大决策,这是一项保障群众生存安全、改善生活生产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工程。我市由于多数县区条件所限,除了在当地进行安置外,也将会在月河川道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实行跨县区搬迁,省、市、县随之会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及公共服务建设。

您建议中提到的以建立经费分担机制,支撑农村公共服务持续发展。2008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2011年,全市10县区在1512个村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覆盖面达到61%。建设项目1659个,实际投入金额合计66652万元,其中:村民实际筹资筹劳35859万元,村集体投入1189万元,社会捐赠赞助1132万元,整合到项目中的财政支农资金9924万元,其他投入797万元,政府应奖补资金17751万元,其中省11839万元,县级5912万元。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受益群众179万人。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正如您建议中所说,我市是典型的农业地区,且经济欠发达,这就决定了我市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我们将以避灾扶贫搬迁为契机,积极争取,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安康供电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9提案的复函

 

市政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强弱电入地进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电网公司也持续加大电网建设投资力度。我局在安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相继对安康城区大桥路、瀛湖路、金州路、文昌路、东西大街等部分主干道的电力线路实施了入地改造,对美化市容环境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但架空线路入地改造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工程,其实施难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安康中心城区道路多为八十年代中期建成,当时均未考虑电力线路入地问题,道路未设计电力电缆沟道,因此架空线路入地需要配合城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沟道);

二是安康中心城区地下管网设施缺乏统一的规划,造成目前地下管网错综复杂,部分街道已不具备架空线路入地改造的条件;

三是架空线路入地改造费用昂贵(2010年仅大桥路入地改造费用为557万元),而我局电网改造建设资金均需由陕西省电力公司拨付,且资金有限,无法在短时间内对城区内架空线路统一实施入地改造。

2011年以来,市住建局统一对全市的地下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对新修的城市干道均设计修建电缆沟道,并对城区街道逐步改造增修电力通道,我局也将配合市政统一规划,积极争取资金,将对城区具备入地条件的线路逐步实施入地改造,美化城市环境。

最后,希望您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同时我们向您长期以来关心、关注电力事业的发展表示衷心感谢。

   

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宁陕县政府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1号提案的复函

 

市政协民族宗教与祖国统一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江口集镇自来水管网实施全面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江口回族镇自来水工程建成交付使用后,初期管理较好,责任明确,维护及时,基本保证了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近几年,由于管护不到位,未能达到以水养水的预期目的。为解决全县农村饮水问题,县水利局已对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了全面的规划设计,包括江口集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并上报市水利局。目前,省市水利局正在审批当中。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县水利局将派工程技术人员到江口镇实地查看、规划、设计,在项目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尽快对江口集镇自来水管网进行改造。同时,指导江口回族镇政府完善自来水工程使用管理办法,对水源和管道确定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管护,从而促使江口回族镇的供水步入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轨道。

最后,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安康市公安局对安康市三届政协委员第032号提案的复函

 

奚柏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获取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人们身体健康带来巨大威胁,同时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下,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联合工商、质检、烟草、农业、文化等部门开展了多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警力4712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6213户次,查处各类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的假药品、假农资、假建材、假卷烟等各类案件120余起。特别是我市旬阳县公安局,自20086月份以来,通过缜密侦查,历时两年零八个月,跨越二十余个省市,行程30余万公里,破获一起特大销售假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查明涉案高档香烟品牌17个,假烟900余万支,涉案金额达1220万元。同时,全市公安机关还以食品安全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开展打击地沟油、瘦肉精、病死猪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余次,共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40000余户次、市场470余户次、捣毁制假窝点9个,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类案件400余起,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受高额利润的驱使,一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且朝着高隐蔽性和高科技性的方向发展,并渗透到各个领域,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给社会经济带来了严重危害。针对这些问题,全市公安机关将结合安康实际,因地制宜,从查处打击上下功夫,不断推陈出新,完善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工作措施有: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摸排线索。全市公安机关将切实改变以往等待有关部门移送线索的做法,主动采取措施,全面深入排查辖区内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组织广大民警特别是社区和驻村民警走街串巷、进村入户,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深入厂房车间、建筑工地、废旧仓库等重点部位,深入集贸市场、娱乐服务场所、宾馆旅店等重点行业场所,全面进行“地毯式”排查,开展暗访侦查,获取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的案件线索,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深度打击。二是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和张贴告示、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三是加强案件侦办。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切实解决以往清查多、查处少、处理轻的问题,对各种渠道掌握的线索,逐一登记在册,逐一进行核查,尽可能早发现、早检测、早查处,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同时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和源头深挖力度,对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的案件逐案盯办、逐案查处,对形成团伙、流窜、系列性的案件,成立专案组侦办,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持把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对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紧紧抓住不放,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坚决把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挖出来,坚决掐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利益链条,确保打击整治实效。四是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中涉嫌犯罪的个人和企业,坚决移送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人员,该劳教的劳教、该拘留的拘留;对企业该吊销证照的要依法吊销证照,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五是严密治安管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将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立足社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对社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的发现、防范、打击能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贸市场、繁华街区以及车站、剧院、体育场馆、宾馆旅店、医院、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会同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检查、清理,对容易滋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问题的行业、场所,实施定期公开检查,防止形成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集中的“牛皮癣”,最大限度地挤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生存空间。六是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市公安局将积极联合农业、质检、工商、食药监、卫生、烟草、文化等部门成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合排查整治办公室,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鉴定检测、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是一项长期工作,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面对一些新形态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打击力度,为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最后,感谢您对全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2提案的复函

 

奚柏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关注和关心,您对加大打假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建议和三个具体方法既切合实际又有较强的操作性,对此,我局党组十分重视,安排分管监督稽查的领导负责办理和落实。现结合您的提案和建议,将我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近年来,我局认真履行质监职能,每年都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各类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我局按省质监局的安排,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建材、汽配、化妆品、纤维及其制品违法行为的“质监利剑行动”六大战役。在具体的专项行动中,我局采取监督抽查、定期检查、日常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及其他一些质量违法案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在当前市场经济情况下,打假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还将按照“六大战役”的主要任务,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完善打假领导小组工作,形成打假长效机制

201010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了“双打”专项行动。我市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也相应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我局为成员单位。同时,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也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能,为落实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成立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打假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我局除积极参与“双打办”组织的各项行动外,同时积极向政府汇报,进一步完善打假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打假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组织专项的执法打假行动,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年初为严厉打击、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我局已同市公安局合作,设立了市公安局驻市质监局的执法联络室,建立了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机制。

三、关于烟草的执法打假

我局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执法主体,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烟草质量违法行为,如烟草的假冒、包装标示、条码等问题进行查处。对此,我局一是会全力配合市烟草局烟草打假的各项行动;二是双方可建立打假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烟草局的信息资源、技术手段,质监局打假的网络优势,形成烟草打假的合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香烟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打假工作的重视。以上回复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我局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各项行动的成果,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O一二年五月十日

                 

 

安康市公安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复函

 

王齐康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缓解城区车辆堵塞的几点意见的提案”收悉。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安康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和机动车辆逐年剧增,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行车难、停车难、乘车难、行路难已成为影响群众出行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路网布局不合理,交通流组织难度大;二是交通流分离设施少,人车混行,维护交通秩序难度大;三是公共交通发展滞后,车辆增长迅猛,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四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现象严重;五是交通管理警力不足,设施投入不够,科学管理手段落后等。

二、改善交通秩序工作采取的措施

近年来,为了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重视关心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强化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实施畅通工程为载体, 着力解决人、车、路矛盾,努力提高市民交通意识,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交通结构,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持续进行交通秩序整治,公安交警部门针对城区交通违法特点,从四严执法抓起,强化路面管控,相继开展了规范行车秩序、打击酒驾、禁鸣、涉牌涉证、拉运渣土车、入城货运车、出租车、摩托车、电动车、运送学生车辆和三超一疲劳等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打击了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促进了城区交通秩序好转。与此同时,市双创办、公安交警、交通运管、汉滨区城管局联合开展黑营运车辆、非法占道停车、占道经营行为整治。安监、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单位联合开展了城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工作,确保了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畅通。今年从420开始,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在安康中心城区开展为期100天的治堵保畅解决“行车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三、关于提案中几点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严禁直行车辆占用右拐车辆车道,要求对占道行驶的车辆实施处罚的问题。目前,安康中心城区的道路交通现状,能够真正做到十字路口三车道通行的路口仅为影剧院十字。其余十字路口均不具备条件。大桥路作为畅通工程样板路、影剧院十字作为执法规范示范岗,对占道行驶车辆,我们一是通过监控设施抓拍上网处理,二是加强警力指挥疏导、发挥协管员劝导纠违、提高执勤交警和协管员管事率等措施加强日常管理。

(二)关于将马坎十字红绿灯直行和左拐车辆分开,减少直行和左拐车辆抢道形成堵塞的问题。因交通设施属住建部门管理,我们已就该十字信号灯分道放行、信号配时调整方案函报住建部门,目前正积极主动协调落实。

(三)关于建议对市政府十字到红卫中学门前实行上下班和放学期间禁止车辆通行40分的建议,目前尚难以实行。该段道路作为连接巴山路和育才路、香溪路的主干道,实行禁止通行,必将引起巴山路等其他路段的交通堵塞。为缓解学生放学期间的交通拥堵问题,我们已积极联系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实行错时制分散放学,以缓解在放学时间人流集中、车辆集中、时间集中造成的交通拥堵,现已开始实施。同时,交警部门在该路段设立“护学岗”,民警手持扩音喇叭,通过喊话提示,为学生上放学提供安全保障。另外将该路段的路边停车泊位予以取缔,最大限度的增加车辆的通行率。在日常管理中,将根据交通流量需要,对该路段实行临时性的交通管制,确保安全畅通。

(四)关于在巴山东路安建集团门前将隔离带打开20的建议,目前客观上难以施行。巴山路文昌路十字,由于静宁路的过渡性菜市场,车辆无法通行,使得该路口成为典型的“T”字路口,不具备正常十字功能,加之又与东堤十字的间距仅为78,难以与红绿灯匹配使用。我们采取在文昌路十字加装物理隔离,在东堤十字和高井加油站十字设置调头区,通过组织车辆流向,保证该条道路的畅通。如果在安建集团门前将隔离带打开20,势必造成该整个巴山路的交通堵塞,必将形成适得其反的效果。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请您对以上回复提出宝贵意见!

 

一二年六月六日

 

宁陕县政府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复函

 

刘亚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江口集镇路灯建设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江口回族镇是我县北部地区的一个重要集镇,也是陕西省现有的三民族镇之一。对江口集镇路灯线路维修问题,我们已责成县住建局会同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迅速进行改造、修复方案及预算的编制,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尽快进行施工。同时,责成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加强集镇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力度,保障各项市政设施的良好运行。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宁陕县政府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39号提案的复函

 

刘亚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毛楚雄等三烈士纪念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所提的建议其实也是我们的心愿,修建三烈士纪念馆不仅能够使后人对先烈的英勇事迹有更深的了解,也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优秀教材。同时对我县发展红色旅游和实施“旅游富民,文化兴县”战略都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促进作用。为此,我县十分重视此案的办理工作,安排专人承办,并协调县民政、财政、发改等部门到江口烈士陵园实地查看,对下一步建设进行了规划,并要求县民政部门将江口烈士陵园三烈士纪念馆建设项目纳入2012年重点烈士陵园建设项目进行申报。目前,该项目已上报至市民政部门,待项目批复后,立即加紧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复函

 

章涛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就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组建了安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将原歌舞剧团、影剧院现有人员全部纳入财政供养范畴,每年增加300万元,解决改制单位后顾之忧,确保改制后的文化产业中心能够一心一意创作更多、更好的文化作品。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政府买单、市场运作、群众看戏”的方式,省财政即将出台《陕西省省级财政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实施方案》,对对购买内容、购买对象范围、购买方式及标准、购买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市县级艺术表演团体均属于购买对象范围,对完成表演场次的剧团予以奖励补助。建议各表演团体认真做好精品创作,省市将对完成演出任务的剧团给予场次补贴。

关于加大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补助的问题,自2009年起,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2011年起,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财政部门对免费开放均给予了相应的补助,并对免费开放进行绩效考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