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复函
章涛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已收悉,现就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文联紧紧围绕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促进文联各协会活动开展,市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了相应的文联专项经费。并针对文联活动开展存在的困难,按照领导批示及市文联有关报告,解决了市文联相关活动经费,为文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经费保障。市财政将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的投入,充分发挥文联团结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由于我市财力紧张,还不能完全对群众性协会组织活动开展给予足够的财力支持,待财政状况好转后逐步加大支持力度,敬请理解。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安康市水利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9号提案的复函
张祥国委员:
你好!感谢你对建设美好安康的建言献策!
你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持汉江安康城区段正常水位,促进安康生态旅游发展”提案已由市政府、市政协安排市水利局承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说明、答复如下:
安康城区地处汉江沿岸,位于安康电站下游十八公里处,已建成的安康水电站是国家“七五”重点建设项目,电站工程于1989年12月下闸蓄水,1990年首台机组投产发电,1992年2月25日机组全部并网发电,2010年大坝枢纽工程通过国家验收。电站控制流域面积35600平方公里,总装机85.25万千瓦,正常蓄水位库容25.85亿立方米,有效库容16.7亿立方米,防洪库容3.6亿立方米,是汉江上游陕西省境内七级梯级开发的第四级电站,也是西北电网重要的调峰、调频及事故备用主力电厂,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
汉江流域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汛期雨情复杂,洪水峰高量大,汇流时间短,加之安康城区东、西坝等地段目前防洪体系尚不完善,充分发挥电站有限防洪库容,预泄腾库,确保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为首要任务。
鉴于月河、吉河目前缺乏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汉江干支流已建的电站又分别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我们也感受到汉江洪水调度、江河生态流量水量调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关于汉江三桥至汉江二桥之间河床在视角范围内不出现大面积(如5m2以上)裸露的最低流量建议,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以争取支持。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安康市公安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4号提案的复函
冯永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摩托车管理和扩大交警队伍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城乡居民购买两轮摩托车数量日益巨增,其它机动车辆也逐年增多,据统计:仅汉滨区上户挂牌的二轮摩托车共有67667辆,遍布城乡。交警部门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中,不断研究交通管理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近年来城乡道路摩托车辆急剧增加,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等实际,严格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贯彻省、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整治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部署,严格依法办理车辆检验和上户挂牌、驾驶员考核发放驾驶证,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能工作,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依法严查无证驾车、酒后开车,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车辆超员超载、未按期检验等违法行为,持续采取强势治理措施:
1、严格整治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多方位宣传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2、及时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二摩车交通事故案件,并对骑乘摩托车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禁止二轮摩托车载客营运,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从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3、结合实际在辖区农贸集市、公路沿线的学校、村组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展版等形式,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各交警中队对辖区的道路、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基础交通管理信息统计,建立属地化交通管理台帐,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4、建立农村交通管理长效机制,由农村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政府交通安全办,联合协作整体开展整治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及事故苗头,进一步把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实处。
您提到的需要划分摩托车专用车道以缓解主干道压力的建议,就目前城区道路资源的实际情况暂时无法实现。但我们将会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努力。
关于扩大交警队伍问题,根据城区车辆逐年增多、什字路口执勤点增多的实际,负责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江南、江北两个中队现有具备执法资格的在编在岗民警25人(江南中队15人,江北中队10人),按照需要,城区什字路口共需设置执勤岗点23个(江南19人;江北4个),按照每个岗点每班2名民警,实行三班倒,一个岗点需要6名民警计算,仅城区各岗点共需执勤民警138名,目前缺编113人。城区有些岗点由于没有警力安排执勤,只能设流动岗。有些岗点只有协警,没有正式民警。目前交警队伍警力严重不足,市政府将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编制。随着城市人口、车辆、道路不断增加延伸,每年争取增加30-40人的公安专项编制,以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在短期内无法解决正式民警编制的情况下,只能招聘部分协勤人员作为补充。汉滨交警队在勤务管理上一直实行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领导包片,民警包路段责任。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城区交通管理,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安康市交通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55号提案的复函
黄庆雪委员: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安康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中的《切实强化城乡结合部通村公路管理》提案,市政协办公室已批转至我局办理,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通村水泥路建设自2006年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交通厅、省公路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四年时间共建成10400公里通村水泥路,成绩显著,成果斐然。
为确保将通村水泥路建成政府的“放心路”、老百姓的“满意路”,我们在建设伊始就采取了各种措施保障通村水泥路的建设质量。首先落实建设“四主体”责任,明确了县区政府是建设主体,乡镇是实施主体,县(区)交通局是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主体。市交通局是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验收核查主体。其次严格目标考核,市政府将通村水泥路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重奖重罚。第三是强化质量监控。我们始终坚持把工程质量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严从细一抓到底,严格设计和审批,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质量规范标准。真正把质量当做工程的生命,抓紧抓实,保证了通村公路建设速度快质量优。
我市通村水泥路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由于我市通村公路原本底子较差,水泥路建成后又缺乏配套设施,再加之近几年水毁灾害不断,导致部分通村水泥路出现面板损毁、路基沉陷、排水不畅等问题。为此去年我市展开了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当年完成示范路创建3420公里,通过路肩硬化、路面修补、完善排水、设置安保、防护等一系列措施,不但进一步提高通村公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同时有效保护全市一万公里通村水泥路的建设成果,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支持。预计通过三年时间的创建,我市一万公里通村水泥路将以全新的面貌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通村公路的路政管理问题一直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盲区。《公路法》及《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均未涉及通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2006年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72号),意见对各级政府所承担的农村公路养管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而乡镇人民政府为通村公路养管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下设的农管所为通村公路养管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县区交通运输局下设的农管局对乡镇通村公路养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在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市积极响应,迅速完善了各级养管机构并开展相关业务,通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也逐步开始走向正规。今年市局连续出台了几项措施,着手整治通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一是在各乡镇或村委会聘任路政协管员,二是对乡镇农管所路政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配备一定的设备。但是由于通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刚刚开始,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所以管理难度相对较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对通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进行研究,逐步加大管理力度及措施,逐步减少通村公路乱建乱占现象。
三、关于城乡结合部通村公路的合理规划问题,市局对农村公路的长远规划向来十分重视,曾多次拟定我市农村公路近期及远期建设规划,其中就包括通村公路的合理规划问题。2009年以前修建的通村水泥路,由于补助标准低、群众集资难度大、地方配套资金缺乏,导致设计标准普遍较低。经过市局与省公路局的不断沟通,2011年省局将通村公路建设标准进行了提高,同时加入了排水及安保的要求,基本可以满足村道沿线群众的出行需要。在今后的农村公路改造过程中,我局将优先考虑城乡结合部群众的实际需求,合理进行规划,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通畅。
四、关于接受监督的问题,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局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了政务公开,并开办了交通运输局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站了解我局近期工作动态,最新的相关政策等。在今年的通村公路示范路的创建中,我局还统一规定了每条通村示范路的路口必须设立养管责任牌,养管责任牌中要载明养管责任单位、养管责任人、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等,公开接受群众及媒体的监督。
再次感谢您对安康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公安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的复函
黄庆雪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市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安康中心城区停车现状
由于过去安康城区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没有规划建设停车场,目前停车是一大难题,是导致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的一大主要因素。虽然在西康高速通车后在街道、单位内部挖掘了一部份停车位,但是,仍然存在着停车难题。
目前利用路面施划临时性停车泊位约2000个,使用率达100%。多数地下停车位只供本单位或商家使用,没有对外使用,还有部分地下停车场用作仓库,能够使用的地下停车泊位1200个左右。城区实际使用停车泊位约3000个。城区目前较为固定的汽车大约3万辆。日均外地车辆进入城区流动停留的约3000车次。按照中等城市畅通工程最低标准要求计算,安康城区应设置汽车停车位8000个以上。目前停车位实际缺口约5000个。
二、解决停车难问题采取的措施:
为切实解决中心城区“新三难”问题,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行车难”、“停车难”等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市政府郭青市长“关于解决中心城区新三难问题的讲话”精神,市上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解决城区行车难百日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从
(一)关于加快机动车停车场建设问题。
1、在2012年市政府印发的《解决当前中心城区“新三难”问题任务和责任分解表》中明确提出:要做好江南城西停车场、江南城东停车场、金州广场停车场、火车站停车场、滨江大道停车场等大中型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工作并尽快实施。从现在开始,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网点、宾馆酒店等大型建设项目,必须按高标准设计足够数量的自用停车场,同时必须增设一层面积作为面向社会的公共停车场,由建设单位自主经营管理。明确将停车场建设作为审批立项的前置条件,否则,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建设,不予验收。
2、 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在主要商业街区建设1-2个立体式停车场库,实行商业化运作,自负盈亏。逐步减少或取缔重点路段停车泊位,还路于车,并对现有的路面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
3、积极配合、协助规划和住建部门督促落实启用南方新世纪、永兆大厦、开元商场、晶海酒店、大世界酒店、明江大酒店、建设大厦、煌上煌酒店、秦巴市场、金城首府、国贸大厦、桥西广场等12处地下停车场,挪作它用的停车场必须限期恢复停车功能,完善停车场指示标志等基础设施,全面对外开放停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商业街区结合街区规划安排适量公共停车场地。
(二)关于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问题。
2012年,相关部门已改革停车收费管理模式,着手清理整治占道停车,规范路面停车秩序。
由于安康城区在停车泊位管理上采取的是按车次收费办法,对停车时间未作限制,致使部分车辆长期占用泊位,泊位利用率较低,主干道路停车泊位更是紧缺。为了提高现有泊位利用率,发挥停车资源的最大效益,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题,我们进行了调研论证,借鉴西安等城市停车泊位管理办法,推动实施计时收费、区域差别收费、路内路外差别收费模式,抑制中心城区停车需求,减少占道停车数量。
1、对江南城区东西大街、兴安路、金州路、巴山路、解放路、鼓楼街等主干道路实施计时收费,有效治理长时间占位停车、停死车的现象,提高路面泊位的有效使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路面泊位的停车容量,缓解购物、办事停车难的问题。汉滨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已于4月中旬委托拍卖公司将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公开拍卖,通过开展宣传、施划停车泊位标线、设置标志牌、招聘培训管理员等筹备工作,已于5月份正式实施,并初步取得了成效。
2、逐步压缩、取缔城堤内外环路、巴山西路、巴山东路、大桥南路、瀛湖路、东西大街等江南中心城区出入主要通道路段停车泊位,释放其有效路面,开拓机动车道,提高主干道车辆流速和流量,加快城区交通流内外循环速度,最大限度地提高路面通行能力,减少交通拥堵。
3、清理整治城区主次干道无停车泊位路段随意自由停车、有泊位路段并排停车和停车不入位等违法现象,规范停车管理秩序。采用电子监控抓拍、贴黄条和拖移车辆相结合等措施,对随意停车、并排停车、不靠边停车、不入位停车、双向停车等乱停乱放违法车辆进行从严处理,彻底消除引发交通拥堵的隐患。
4、进一步规范各大酒店、商场、娱乐场所等门前人行道上的停车管理秩序,严禁占满人行道停车,影响行人正常通行,还道于人,坚决避免行人因人行道被占无法通行而蹿入机动车道,诱发影响机动车辆通行,进而诱发交通拥堵。
在解决城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上,我们既要立足当前采取的措施,力争取得现实效果,更要着眼长远,系统谋划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加大力度逐年消化解决,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需求。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交管工作,并请您对以上回复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安康市公安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7号提案的复函
黄庆雪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推动中心城区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就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摩托车、电动车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品牌各样、款式各异的摩托车、电动车进入了千家万户,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交通代步工具,特别是在市中心城区和平川乡镇、县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逐步取代脚踏自行车穿行在主干道和街头巷尾,从而日渐成为道路交通结构中的主流部分。据初步调查统计,目前安康市中心城区的摩托车、电动车主要集中在市区及平川地带的乡镇街道、公路上,市中心城区摩托车拥有量大约3万余辆,电动车拥有量大约28000余辆。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摩托车、电动车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的种种违法行为及事故情况,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安全及城市形象的塑造,给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凸现出来,我市的情况也不例外。
2、摩托车、电动车以其快捷、轻便、灵活等特点,深受消费者的青睐,发展速度迅猛增长,特别是电动车的发展尤为突出,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电动车作为新型的交通工具,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和源头监管工作滞后等原因,致使出现无序化发展态势,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困惑。
4、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交通事故频发,影响了交通安全和市民安全感的提升。
5、目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已按照非机动车纳入管理,进行了登记挂牌。但对于“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我市中心城区约25000辆)源头管理和后续管理的国家制度和管理机制未能建立,致使生产厂家、销售部门“超标”电动自行车从商业领域迅速进入到交通领域,导致人、车、路、交通环境四者之间矛盾加剧。
二、近年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教育措施
(一)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开展,积极协调教育、宣传、媒体等部门,采取案例点评、交通安全大讲堂、五进八上活动(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进工地;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网络、上短信、上路面、上车辆、上宣传栏),加大对文明交通宣传力度,营造交通安全人人关心、自觉遵守、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
(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工作。
(三)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对摩托车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上道路行驶、驾乘人员不佩戴带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教育和处罚。
(四)从
(五)加大了金州路等路段电动车、摩托车逆行的管理,确保了交通秩序文明、畅通、安全、有序。
(六)我市汉滨交警大队及时开展了“借头盔、送平安”爱民实践活动,督促管理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必须佩带安全头盔,保障交通安全。
三、关于电动车售后上牌、驾照管理等环节的监管问题。目前难以实施,原因如下:
一是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标准: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具有两个车轮,轮胎宽度不大于
二是对于“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输出功率240-800瓦,最高设计时速40公里以上/小时等,按照2011年3月18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省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监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意见。提请省级人民政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制定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等进行明确规范,公布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同时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结合本地实际,提请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同时研究制定交通发展规划,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完善电动自行车发展政策,实现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由于我省目前尚未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因此管理难度较大。
三是对于电动车办理驾驶证、购买保险、年检的问题,目前尚无法律依据支持。
四、您提出的加强对电动车日常交通监管查处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制性要求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等建议,我们已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落实:
一是结合双创工作,设立标识牌进行提醒,继续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逆行及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
二是结合目前摩托车、电动车发展现状、法律规定和安全形势,专门制作有关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驾驶、驾驶资格条件、安全防范、安全通行、案例点评、法律规定的宣传资料,组织单位、企业、学校、销售单位等部门进行发放宣传,引导群众消费方向并加强使用者的安全教育;
三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对驾乘人的教育管理及其违法行为的处罚;
四是围绕解决城区“行车难”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辆销售市场的监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交通整治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畅通、有序。
五是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八上”活动(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进工地;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网络、上短信、上路面、上车辆、上宣传栏),加大对文明交通宣传力度,营造交通安全人人关心、自觉遵守、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请您对以上回复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安康市水利局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58号提案的复函
刘家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宁陕县城老城水厂建设项目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宁陕县城供水的关心和支持。
由于宁陕县城人口增加,加之现有水源渔洞河水库无法满足县城供水需求,为解决县城供水存在的问题,宁陕县政府决定修建老城水厂,作为县城第二水源。目前老城水厂正在建设中,针对宁陕县城供水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实际,我们多方筹措资金,目前已为宁陕县城供水解决建设资金830万元。
一是将宁陕县城供水纳入2011年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下拨建设资金100万元。
二是分别于2011、2012年下达宁陕县城供水中央预算内投资(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330万元、400万元。
上述资金现已到位或即将到位,用于宁陕老城水厂建设。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今后将继续为宁陕县城供水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以使工程早日建成,造福宁陕人民。
再次感谢您对宁陕县城供水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安康市水利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复函
刘家华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尽快启动长安河和旬河防洪工程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长期以来水利事业建设的关心与支持。长安河和旬河防洪工程是我市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和重要支流治理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市水利局的多方协调与衔接下,宁陕县长安河县城、汤坪重点段防洪工程已列入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2013-2015年实施方案,旬河防洪工程已列入陕西省重要支流治理实施规划。目前,长安河县城、汤坪重点段防洪工程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按照市水利局相关要求与进度安排,该项目初步设计将于年底前报审,争取年内立项开工;重要支流治理项目在我市主要涉及汉江、旬河、子午河,根据省水利厅安排部署,我市优先启动的是重要支流治理汉江段防洪工程建设,旬河、子午河段防洪工程将在汉江段启动后陆续实施,目前,市水利局正在积极协调设计单位进行旬河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预计项目将于2013年初正式启动。
感谢您对长安河和旬河防洪工程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注水利事业发展进程,对我市的水利工作继续予以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长安河和旬河防洪工程项目衔接,确保项目如期开工。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安康市水利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060号提案的复函
周光树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东河列入山洪沟治理试点项目的提案”(第060号) 已由市人大、市政府交我局办理,现将相关情况说明答复如下:
山洪灾害因其突发性、隐蔽性、破坏性的特点,已成为我市防汛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山洪沟作为山洪、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集中发源地,对其有效治理已列为“二十五”水利防汛工作的重点。
2010年10月,按照中、省统一要求,市、县水利部门将全市山洪沟(指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沟)进行了统计,并按照每条沟1000万元左右的投资编制了治理规划,并上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于2011年10月组织专家组到我市对全市部分重点山洪沟治理进行了实地调研。2012年2月省水利厅根据全省山洪沟现状,结合水利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了《陕西省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施行)》。在省水利厅没有明确各地市山洪沟治理规模、实施时间及有关工作计划安排的情况下,为了抢抓机遇、占领先机,市水利局研究决定,以安水字【2012】29号文立即将省上初设指导意见进行全文转发,并明确要求各县区“加大山洪沟项目前期工作力度,6月底完成一到两条山洪沟初设报批,确保项目尽快立项,沿沟人民早日收益。”各县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专人,积极联系设计单位,对辖区内首批重点山洪沟治理进行工程初步设计,目前还未上报市水利局。
东河位于宁陕县城上游,为堰坪河支流,流域面积143平方公里,流域内现有人口0.9万人,农田0.2万人,有文教小区、变电站及上坝河森林公园等重要设施。东河在2010年10月已被列入全市重点山洪沟治理规划,下步将按照中省安排,进行项目有关程序报批和立项,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061号建议的复函
周光树等委员:
您们好!
您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修建宁陕至两河二级公路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石宁公路(两河至宁陕段)是国道210线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三横七纵”公路网规划路线之一。加快石宁等通县二级公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县际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交通保障,不仅是您等委员的愿望,也是我市全体交通人不懈努力的目标。
按照《安康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十二五”期我市在干线公路方面将着重完善国省干线公路路网布局,优化等级结构,提高公路技术等级,实现安康中心城市半日通达周边省会城市、县城的“半日经济圈”的目标。为此,我局将石宁等二级公路项目纳入“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从2010年开始,连续三年作为重点项目申请省交通运输厅立项建设。
今年4月下旬,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我市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任务三个:G210宁陕至石泉两河二级公路、G316涧池至平梁一级公路和G316安康至旬阳二级公路。5月3日,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安交字【2012】164号),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由宁陕交通运输局负责G210宁陕至石泉两河二级公路前期工作,石泉交通运输局全力配合。二是2012年交通运输建设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今年省对市、市对县目标考核任务,要求按照省厅下达的开展环评、工可、初设时间要求,迅速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建立前期工作月报告制度,每月22日前报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情况。
项目早日实施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关注、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复函
周光树等委员:
您们好!
您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宁陕县大蒿沟景区旅游公路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您等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表示感谢。
您们提出的宁陕县大蒿沟旅游景区公路是我市《“十二五”交通运输规划》中规划建设的一条连接旅游景区的公路。路线起于广货街镇蒿沟口桥头(铁桥),接G210K1019+613,经黄草坪、两岔河,止于蒿沟梁顶(宁陕户县交界处),接户县朱雀森林公园公路,与京昆高速相接,宁陕境内路线总里程15.102公里。2011年5月,在我局争取下,省交通运输厅下达专项补助210万元,宁陕县交通运输局为建设业主,实施大蒿沟景区旅游公路。目前,该工程项目路基工程已基本完成。
2012年,我局又将宁陕县大蒿沟景区旅游连接公路列入2012年县乡公路改造项目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申请立项建设。目前,省公路局已完成对该项目立项方案审查,宁陕交通运输局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待下达建设计划后,项目即可尽早开工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关注、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复函
周光树等委员:
您们好!
您们提出的“关于修建宁陕县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公路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您等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表示感谢。现答复如下:
您们提出的宁陕县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公路是我市规划的G210关口至平河梁公路中的一段,该项目路线起于宁陕县城,接210国道K1121+400处,沿东河逆流而上,经旱坝、贾营、董家坝、上坝河森林公园,止于平河梁,与国道210相接,全长约43.16公里。2011年,省交通运输厅下达了G210关口至平河梁一期工程(G210至上坝河段)四级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计划,G210关口至上坝河(一期工程)路线全长23公里,项目估算投资2920.59万元,其中中省补助1150万元。宁陕县交通运输局为建设业主,目前,该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
经过全力争取,省厅已将G210关口至平河梁二期工程(上坝河至平河梁段)四级公路改造工程公路列入2012年县乡公路改造项目。目前,项目建议书已通过省上立项审查,县交通局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待省厅下达建设计划,项目即可开工建设。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旅游开发经济建设和长远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为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