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66号提案的复函
齐致祥委员:
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委员齐致祥等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引汉济渭重点项目税收征管体制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2年为进一步理顺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相关税收的征管工作,解决在征收过程中征管权属不清、收入级次不明等矛盾和问题,市政府下发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相关税收征管体制的通知》(安政发[2002]32号),文件明确从
引汉济渭工程作为省级重点项目,投资主体是中省,按安政发[2002]32号文件规定属于市级重点项目工程,其税收征管主体是市地税局直属分局,“提案”中预计该项目能提供1.05亿的税收,按目前体制,上划省级30%后,地方税收为7350万元,返还县级50%后市级可用资金为3675万元,该项目工期为8年,平均到每个年度为459万元。
市级政府承担着公共财政建设职能。近年来,中省要求的市级配套及市对县区的专项支出逐年增加,仅2011年新增的陕南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新农合、新农保、幼儿园建设、高中及职中免费教育等市级配套就超过2个亿,仅2011年拨付宁陕县市级配套及其他专项近3000万元,而近年来中省转移支付主要偏向于县乡基层,市级可调控资金很少。可见,市级收支矛盾严重。目前,调整征管体制或改变分成政策不很现实。市级也正在从培植财源方面尽可能增加市级稳定收入。一旦市级收入稳定,有足够的宏观调控能力,将酌情修改征管体制,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安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6号提案的复函
齐致祥等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引汉济渭重点项目税收征管体制的提案》(市政协提案第066号)收悉。现就涉及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工作的问题答复如下:
“引汉济渭”工程是从陕南汉江流域调水到关中地区渭河流域,以解决关中地区长期缺水问题的重大水利民生工程。该工程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穿越秦岭屏障,主要由黄金峡水利枢纽、秦岭输水隧洞和三河口水利枢纽等三大部分组成,属国家发改委批准由省水利厅具体负责实施,涉及全省三大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关于征管权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涉及区域大、部门多。为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部门间、区域间的工作协调,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理顺重点建设项目的税收征管,确保重点工程的正常建设,安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相关税收征管体制的通知》(安政发〔2002〕32号),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的税收征管和税收收入划分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税务机关从2002年10月1日起,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统一由市级税收征管部门负责征收,并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缴入中、省、市级金库。
关于税收收入的划分。安政发[2002]32号文件作了明确规定,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在县区的,考虑到县区在优化投资环境、招商引资、争取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对上述各项税收在划解中、省后的地市留成部分,给项目所在地县区分成50%。为了简化手续,应给县区分成部分,平时先缴入市级金库,年终由市财政局与县区财政结算。
“引汉济渭”重点项目税收征管权属和分成比例的确定,是由市政府和财政部门制定,税务部门只能按照市政府规定的体制负责征收,而无权调整,请您理解。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的关心,并恳切希望您能,后涉及地税部门管理的,后涉及地税部门管理的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支持税收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安康市交通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74号提案的复函
孔祥江委员:
您好!
您提出《关于加强村级公路养护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您和社会各界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表示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几点建议很有代表性,也很客观实际,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安康的贫困,交通是首因。“无风三尺土,有雨赛糨糊”是过去农村公路的真实写照。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将农村公路作为富民强省的重要抓手,出台“群众打底子、政府铺面子”,“先干后补、据实补助、修多少补多少”的政策。我们紧紧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举全市之力,聚万民之智,兴愚公之业,大力实施“破解交通瓶颈制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总投资达35亿元,修建10400公里通村水泥路,村级公路总里程达到16000公里,长期制约安康发展的交通“瓶颈”开始打破,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群众致富的步伐。
但由于我市村级公路基础差,通村公路建设又属补助性质的建设,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防灾抗灾能力低。“十二五”以来,我们十分重视通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问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示范路创建活动。去年年初,面对通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问题,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基础先行,交通为要”的要求,不等不靠,果断决策,市县按每公里各1万元补助,计划用三年时间将
二、深化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养护责任。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2007年和2010年市政府分别制定了《安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07]23号)和《安康市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10]170号),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养护、依法管理”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体制,实现了“责任、机构、资金、管理”四落实:一是明确了农村公路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镇政府是本辖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村民委员会是本村公路日常养护的实施主体,负责本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二是健全建立了新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组织机构,各县区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全县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和行业指导;全市所有镇均设立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站),具体承担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通村公路危桥险段排查、抢修和治理工作,督促村民委员会落实日常养护管理;协助做好通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等;三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纳入了各级财政预算,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市财政承担20%,县财政承担80%。四是农村公路管养任务纳入市、县、乡三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县区交通局、农管局、乡镇农管所、村民委员会以及养护责任人签订了责任书或管养合同,明确了养护责任,夯实了工作任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实施定期巡查、检查和考核评比,养护质量明显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基本实现了“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养必良好、管必到位”的目标。五是各县区政府也在积极进行养护管理的有益探索,如石泉县给通村公路上户口,给村委会颁发产权证,激发了村委会和村民爱路护路的积极性,紫阳县为通村公路找保姆,全县拿出420个公益岗位,按照每人3一4公里标准落实任务。这些县区都为全市通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总结了很好的经验。
三、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题调研。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局从5月份开始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专题调研,从目前调研反馈的情况看各县区反响最大的也是由于村公路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公路的防灾、抗灾能力低,现阶段急需完善通村公路的配套设施,提高村公路的养护费标准,但由于农村公路点多、面广,需要投资的地方较多,结合我市经济情况,目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能够落实已经很不容易,再让政府一下子拿出那么多资金不现实,调研结束后我们会把各县区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如实向上级反映,建议并争取政府出台一些有利于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如:农村公路建设与水利、林业、扶贫、旅游等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机的结合起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公路的建设标准;对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做的好、养护质量高的的镇或村委会(养护责任人),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等,以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的现状。
总之,我们将不断总结通村公路养护管理经验,实现了县乡公路养管规范化、通村公路养管常态化,努力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为安康经济循环发展提供合格的公路产品。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为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76号建议的复函
吴永梅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贯通县际镇际村际乡村道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破解交通瓶颈制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是我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您提出的打通“断头路”减少“口袋路”的建议,也是我局近年关注研究和着力解决的重点工作之一。
“十二五”期间,我市公路交通的发展目标是:以“完善路网布局,优化等级结构,畅通三横七纵,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密、连通、对接、扩容”,按照“打通北横线,升等南横线,完善七纵线”的思路,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升等改造和县、乡、村公路畅通连网工程,不断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平。为此,我局在全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的同时,一是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升等改造和前期工作。对S207安康至岚皋、S310紫阳至渔渡坝等国省干线实施了升等改造;开展了G316白河过境二级公路、G210石泉过境二级公路、S102旬阳至小河二级公路、G316安康至旬阳二级公路、G316平梁至涧池一级公路和G316安康过境一级公路等国省干线公路升等改造前期工作。目前,G316白河过境二级公路、G210石泉过境二级公路已经省发改委立项,计划下半年开工建设;旬小、安旬二级公路已经国务院批准,纳入亚行贷款建设备选项目。二是加快县乡公路畅通连网。对岚紫公路、石紫公路、平镇公路等一批重点县际公路优先实施升等改造;按照“打通北横线,完善北区路网”的目标,我局规划在“十二五”期贯通西起宁陕县西汉高速出口,经宁陕太山庙、汉滨叶坪、紫荆、茨沟、汉滨包河、旬阳麻坪、甘溪、旬阳、吕河、神河至铜钱关(陕鄂界)的“北横线”,现已完成其间控制性“断头路”汉滨紫荆-茨沟-包河-麻坪段全长
进入“十二五“以来,国家实行从紧货币政策和全面清理政府债务平台,我省公路建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资金困难,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规模大幅缩水。加之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中省只是补助性质,而我市财政属于“吃饭”财政,长期靠中央转移支付维持。要尽快实施投资巨大的县际、镇际、村级公路连通工程,在没有国家投资政策支持的情况下,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和困难。当然,有全社会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抢抓国家连片扶贫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大公路建设项目争取力度,全力推进我市公路网建设和升等改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关注、关心、支持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安康市体育中心对政协安康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4号提案的复函
徐晓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尽快解决安康市体育运动服务管理中心扩建工程》(第08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体育设施建设,中心城区的体育设施在逐步增多,全民健身的势头也越来越好,目前能容纳2.5万人的标准田径场和足球场、室内篮球馆、室内游泳池都已对外开放。您在提案中提出目前市政府要解决的问题中,市体育局在2012年重点工作中已有安排,市体育中心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也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对于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一切要有利于群众体育活动,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有利于培养选拔体育后备人才。我力争在今年年底完成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安康市水利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复函
陈杰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将镇坪县列为山洪沟治理重点县的建议”(第093号) 已由市人大、市政府交我局办理,现将相关情况说明答复如下:
山洪灾害因其突发性、隐蔽性、破坏性的特点,已成为我市防汛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山洪沟作为山洪、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集中发源地,对其有效治理已列为“二十五”水利防汛工作的重点。
2010年10月,按照中、省统一要求,市、县水利部门将全市山洪沟(指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沟)进行了统计,并按照每条沟1000万元左右的投资编制了治理规划,并上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于2011年10月组织专家组先后赴我市旬阳、白河、镇坪、岚皋、汉滨、紫阳等县区对全市重点山洪沟治理进行了实地调研。2012年2月省水利厅根据全省山洪沟现状,结合水利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制定了《陕西省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施行)》。在省水利厅没有明确各地市山洪沟治理规模、实施时间及有关工作计划安排的情况下,为了抢抓机遇、占领先机,市水利局研究决定,以安水字【2012】29号文立即将省上初设指导意见进行全文转发,并明确要求各县区“加大山洪沟项目前期工作力度,6月底完成一到两条山洪沟初设报批,确保项目尽快立项,沿沟人民早日收益。”各县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专人,积极联系设计单位,对辖区内首批重点山洪沟治理进行工程初步设计,目前还未上报市水利局。
镇坪县防汛的重点,除南江河等中小河流(指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南江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正在实施)引发的洪水外,就是量大面广的山洪灾害,其中山洪沟引发的灾害比较突出。因此镇坪县必将成为我市山洪沟治理重点县之一,这在省级专家组实地调研的安排上已充分说明。当前,我局加大力度督促各县上报规划和重点山洪沟治理初步设计,加快市级专家评审、抓紧向省申报。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争取将镇坪县列入首批治理项目县。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安康市水利局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复函
柏友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镇坪县列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是国家针对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普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问题而采取的集中资金投入、连片配套改造,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小水重点县建设从2009年开始,每年确定一批,一定三年,目前覆盖全国有近一半的县,我市有汉滨、旬阳、石泉、白河四县区列入一、二、三批小水重点县。
小水重点县的遴选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既要考虑全县的人口、耕地面积、灌溉面积、水利工程、粮食生产情况,又要考虑县区的水利建设和管理能力。遴选程序采用公开、竞争立项的办法,首先由市级财政、水利部门推荐,省级财政、水利部门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确定并报财政部、水利部核准。
镇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镇坪县水利部门工作作风扎实,技术管理水平较高,有能力做好小水重点县的建设管理工作。但镇坪县人口、耕地面积、粮食生产能力等要素指标在全市靠后,小水重点县建设可靠后申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安康市公安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复函
项金喜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解放路巴山路交叉口的交通状况”的提案收悉,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放路与巴山路交叉口的交通管理问题。该路口是一个“T”型路口,西南侧却又偏交一条新城街,形成了一个畸形“十”字路口,不利于渠化交通,很难科学地调整不同路口红绿灯管控时间,在不同的时间段会出现路口红绿灯通行时间设置不合理现象,极易造成拥堵。
为了缓解北门十字高峰时间段拥堵问题,汉滨交警大队自2011年先后筹资41万元,对包括桥南十字、影剧院十字、马坎十字、小十字、北门十字在内的五个路口进行了渠化,缩短停止线间距离,减少车辆通行延误时间,同时对十字路口的交通电子监控、标志标牌、信号灯等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了调整,对缓解交通拥堵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由于该十字正南方向的新城路不仅道路狭窄,而且是缓坡道路,与十字路口的其余三个方向形成了一个畸形十字。加之该十字居于重要交通要道,人流车流量大、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差,高峰时段的堵塞问题确实难以在短期内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要想彻底解决北门十字的问题,只有将新城路进行改造,形成规则的十字路口,并修建人行过街或地下通道设施,才来从根本上治理好该十字路口的问题。
二、关于恢复文昌路口转向的建议。巴山东路文昌路口至东堤十字路口,间距仅为
三、关于调整、分段减少或增加人行通过时间的长度和间隔的建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根据您的建议不断的进行实地观察、认真调研和科学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红绿灯对十字路口人流、车流的通行的控制指挥作用。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交管工作,并请您对以上回复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市政协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复函
田元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康市区茶叶市场管理,提升安康富硒茶品牌形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安康茶叶产业发展关注关心和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视,您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上提出的“加强安康市区茶叶市场管理,提升安康富硒茶品牌形象”的议案,对安康茶叶产业和安康茶叶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负面影响进行了独到的分析,同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规范茶叶生产、销售、改善市场条件,打造安康富硒茶品牌,推动安康富硒产业更大发展的解决办法。体现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推动安康经济发展的热情和责任心,也是规范茶叶市场,提升安康富硒茶品牌的好建议、好办法。现结合您的提案和建议,将我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认真履行质监部门职能,加强茶叶生产企业监管
为了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我局对茶叶生产环节的监管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管理,即,一是对具有一定规模的茶叶生产企业和茶叶分装企业进行审查、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准许进入市场;二是对小作坊实行《食品加工小作坊审查合格证》管理。近年来,我局始终注重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着力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制定了《特色品牌评定办法》,制定了富硒食品系列标准和《富硒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三次评选了包括富硒茶在内的29个安康地方特色品牌产品,有力推动了安康地方特色产品的发展。在茶叶生产环节的监管中,我局更是注重以质量、标准、认证等技术优势积极扶持企业,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按照市场准入的要求完善质量控制、生产环境、出厂检验、标识标签、包装等准入条件。使全市 家茶叶生产加工企业获得市场准入QS认证,提高了获证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水平,也进一步提升了安康富硒茶的知名度和企业的利益。进而为安康富硒茶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确定了一名党组成员负责落实办理提案的有关事项。根据提案建议事项,结合实际,我局依据职能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落实工作。
一是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我局食品科、监督稽查科对茶叶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的监督检查,检查显示,我市获证茶叶生产企业都能按照市场准入条件进行生产,按质量标准、标识标注规定进行包装销售。我局组织的检查,也进一步规范了茶叶获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二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安康富硒茶的质量和信誉,在二季度,我局对全市茶叶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监督抽查,共抽查42家企业64个批次。经质检机构检验,合格64个批次,合格率达百分之百。确保安康富硒茶质量、标准等级和信誉。
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茶叶生产企业包装行为的通知》,从生产企业入手,加强茶叶包装物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茶叶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安康富硒茶的质量信誉,保障我市富硒茶及富硒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以“六小行业示范经济区建设”为契机,积极协调加强安康茶叶市场的管理。
按照职能分工,市场流通环节的食品监管责任属于工商部门,但我局为了认真办理提案中关于加强安康市区茶叶市场管理的建议,发挥我局为双创“培新街六小示范街区建设”牵头单位的作用,积极协调,加强安康市区培新街茶叶市场的管理。
一是我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培新街39个茶叶经销店逐户上门发放宣传单,引导茶叶经营户诚信经营、不售假货,经销正规厂家出厂的有QS标志的产品。实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保障茶叶质量安全。督促工商部门加强对培新街茶叶经销从业人员的培训,对规范安康市茶叶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对安康目前最大的茶叶经销商城“安康天源茶城”进行了调研指导,协助茶城管理部门对茶城内的获证企业直销店、专卖店等茶叶经营户提出要求,严把进货关,诚信经营,确保茶叶质量。进行公开承诺,以维护安康富硒茶的良好声誉。
三是对汉滨区茶叶协会情况进行了调研,经向培新街茶叶经营户和有关部门了解,汉滨区茶叶协会已有名无实,近年来已无实质性的行业协调管理工作,在调研中,我局还对行业协会建设问题征求了茶叶经销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向茶叶主管部门了解情况。为做好茶叶产业的发展,我局将发挥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协调和扶持茶叶协会的建设工作,促进安康富硒茶的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一)不断加强茶叶生产环节的监管,督促获证企业按照试产准入条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把好源头质量关。
(二)加强茶叶产品质量、标准、等级技术的宣传培训,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产业市场的监管。协调扶持茶叶质量协会建设,促进安康茶叶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进一步提升安康富硒茶品牌形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安康富硒茶及富硒食品产业发展的关心、关注,感谢您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如有不妥请多提宝贵意见,我局将认真研究,强化落实,以实际的工作成效为安康富硒茶及复习食品产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市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复函
田元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康市区茶叶市管理,提升安康富硒茶品牌形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市政府办关于交办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12]42号)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分析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安排相关科室办理。
茶叶产业是安康优势特色产业之一,在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巨头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西康高速、十天高速的开通,安康旅游业的发展,安康富硒茶为主的特色产业受到外地游客和客商的亲睐。我局为促进全市富硒茶产业健康发展,规范流通领域茶叶市场行为,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思想认识提高,加强组织领导。
每年春茶上市之际,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将茶叶市场市场监管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紫阳、平利、汉滨等产茶大县,为确保茶叶节的成功举办,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茶叶市场管理,推进中国硒谷、民歌茶乡紫阳、美丽乡村平利旅游形象,促进美好安康的更快发展。市局为切实规范流通领域茶叶市场经营行为,杜绝外地茶叶的不法侵入,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专门下文开展茶叶市场专项整顿(安工商字[2012]46号),市、县工商部门成立了茶叶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时间,组织精干力量,部门协作,各司其职,扎实开展茶叶专项整顿工作。
二、加大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我市对辖区内从事茶叶生产、加工、销售、茶叶包装物品印制和销售的企业、个体户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重点查主体资格,看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印刷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二是查茶叶质量,看是否在茶叶中参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以陈充新、销售过期编制茶叶,有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是否有以外地茶叶冒充安康本地茶叶销售行为;三是查茶叶包装,看茶叶包装是否规范,有无厂、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仿冒他人厂名厂址,超市散装茶是否标明品名、产地、等级,是否持有产地证明或进货发票;四是查茶叶标识,看是否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否仿冒他人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是否擅自使用“紫阳县富硒茶”等地址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原产地保护专用标志;五是查是否建立食品购销台帐,履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六是查贮存和销售的散装茶叶其贮存位置、散装茶叶容器及外包装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41、42条规定;七是查是否有销售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茶叶制品。
三、保护证明商标,开展联合打假行动。
“紫阳富硒茶”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从去年开始,在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下,经过省市县三级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4月27日成功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为确保“紫阳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我市商标广告管理部门对发布“紫阳富硒茶”宣传广告的经营者进行了指导规范,对不经商标持有人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的开展打假维权行动,对“紫阳富硒茶”中国驰名商标包装物进行了监督。在市局统一安排下,紫阳县局正着手与紫阳茶叶协会、汉滨分局开展城区联合打假行动。同时,市政府同意我局对取得中国驰名商标奖励10万元,陕西省著名商标奖励5万元的提议。
四、加强协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我局在市场监管中,各县(分)局主动与林业、质检、物价、税务、公安茶叶协会密切配合,开展茶叶市场整顿。下一步市局将统一协调各县(分)局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加大与有关部门及茶叶协会、茶叶经营相关企业开展联手打假活动,认真履行工商职责,积极做好茶叶市场管理工作。
茶叶市场建设和监管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一九九八年国务院“三定”方案后,工商部门原承担的市场培育和建设职能,已划入商务部和建设部的职能范围,但我局没有因为职能变化而推托,多次向政府提议,建议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和商务部门在加大城市建设投入的同时,应合理规划市场布局,协调、争取市场专项资金,动员各方力量建设和改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让经营者入市经营,让经营者和消费者有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今年,在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市区天源茶叶商城已建成开业。给外地游客和客商带来品位消费、高档享受。
非常感谢田元成委员对我局多年来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茶叶协会的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茶叶市场监管职责,为打造安康富硒品牌,推动安康富硒茶产业更大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安康市公安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复函
王晓勋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 “关于加大对金州中路人行道上乱骑摩托车及电动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就您所提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摩托车、尤其是电动摩托车以经济、方便、省力、无须办驾驶证等特点,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市区购买电动摩托车的人数激增。但不容忽视的是有相当一部分驾车人,不懂得相关的交通法规知识,随意通行,如驶入机动车道、违章乘坐、闯红灯、逆行、占用人行道等,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对此类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先后采取了以下管理措施:
一是加强相关安全教育宣传和媒体报道及管理力度,积极规范了电动车的安全通行行为,提高了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采取了对电动车禁止在金州路逆行等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管理成效。
三是结合双创工作逐步规范了电动车的停放区域。
四是我市汉滨交警大队及时开展了“借头盔、送平安”爱民实践活动,督促管理骑乘电动车必须佩带安全头盔,保障安全。
五是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采取“五进八上”方式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
需要说明的是:为深入开展城区文明交通推进行动,完善城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设施设置管理,避免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占用汽车泊位停车,加剧停车难现象。市双创办于2011年7月下发了《关于规范“三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区街道安装整齐统一的“三车”停放架,所有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人行道上。虽然规范了“三车”停放秩序,但电动车驶入、驶出设在人行道上的停车位时,影响甚至威胁行人的安全。交警部门将在日常执勤中加强管理,严查摩托车、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需要从人行道进出停车位时,尽量推行车辆,把对行人的影响和威胁降到最低程度。
由于电动摩托车目前仍没有强制管理的法律依据,在日常管理和处罚上存在一定难度。
由于金州路已实行单向行驶管理措施,对机动车(包括电动车)一律禁止从北向南行驶。少数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员为逃避查处,为一己之便在人行道上行驶,影响行人安全。为加强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今年4月在我市中心城区已经开展的解决行车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中,将摩托车、电动车在人行道行驶问题列入整治范围,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人行道上的管理权目前归属城管部门,我们会积极协同并配合城管共同治理摩托车、电动车在上人行道通行管理,以保证行人在人行道上的通行安全。
公安交警部门将不断改进交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加强对电动摩托车的管理。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交管工作,并请您对以上回复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安康市水利局对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复函
付波委员:
你好!感谢你对河道管理、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在政协安康市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城市规划区内河道采砂的提案已由市政府、市政协安排市水利局承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现将相关承办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汉滨区内汉江、月河、黄洋河砂石资源较为丰富,其中汉江、月河是河道采砂生产最为集中的区域,最高峰时采砂场达80余户。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对砂石的需求不断增加,各砂场均满负荷生产,河道砂石被大量开采,虽然成就了目前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和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但是向河道无休止的索取,导致河道自然生态环境遭受极大破坏,弃料堆体林立,坑潭洼堰连片,不仅有碍观瞻,而且严重影响水工程安全运行和河道行洪安全。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汉滨区委、区政府积极行动和相关部门有力配合下,开展了一系列河道综合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乱挖滥采,无证偷采和禁采区违法开采行为,在确保各重点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料的同时,积极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一、适时划定禁采区,依法取缔采砂场
汉滨区境内河道砂石经长年开采,自增量与开采量严重失衡,部分河段资源基本枯竭。为了恢复河道自然生态,确保行洪安全,近年来汉滨区政府依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河道现状,陆续将月河五里大桥至建民长枪铺水文站河段;恒紫桥至峡湾出口河段划定为禁采区;将汉江马坡岭水源地至东堤头划定为禁采区。2011年12月底,为支持东坝防洪工程建设,将禁采区延伸至黄洋河出口。随着安康中心城市建设北移东扩,今年5月8日又将禁采范围延伸止关庙镇政府所在地河段。陆续取缔了该区域20余户采砂场。目前,从马坡岭水源地保护区至关庙镇政府所在地汉江断面,形成长约十公里的河道禁采区,禁止一切采砂生产活动。汉江安康城区段做为城市景观的中轴地位日显突出,禁采范围的确定,为打造滨江园林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清障力度,确保行洪安全
按照省市水利、公安部门安排的《关于集中开展清除河道障碍确保行洪安全执法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区实际,2012年5月7日,副市长邹顺生同志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汉江安康城区段河道清障治理问题。先后于4月24日,5月8日,5月17日,汉滨区政府、政府办下发《汉滨区河道乱挖滥采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汉江安康主城区段河道全面清障和禁止采砂活动整治方案》、《关于在汉江安康主城区段河道禁止采砂的通告》,组织水利、海事、安监、公、检、法及相关镇办,开展为期一个月治理乱挖滥采和三个月汉江安康城区段综合整治活动。对月河乱挖滥采、汉江安康城区段河道禁采、清障复平及涉河建设工地进行集中整治,力求全面恢复河道功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在具体整治工作中,一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乱挖滥采;二是筑固禁采成果,对敏感河段、重点地段设置观察点,实施24小时不间断观察;三是督促原采砂业主限期清除河障回填坑潭,逾期不达标,组织机械强制执行;四是对东坝、西坝防洪工程及滨江大道三期工程建设进行封闭管理;五是结合“双创”要求,禁止向河道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做好沿河岸边、水面保洁工作。目前,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正扎实推进。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依靠广大群众共同做好河道管理工作,为建立规范和谐的河道管理秩序而努力。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