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安康,3月21日,市政协副主席徐铁军带队,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与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广电局和市卫生局等六个行政执法部门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公平执法工作进行了对口协商,提出了协商意见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平执法理念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法治安康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平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依法行政理念不断强化。各行政执法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平执法理念,强化执法服务意识。市上专门邀请省法学界专家在市委中心学习组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辅导讲座,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政府法制办和紫阳、石泉等县采取不同形式对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县镇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公平执法理念。
二是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成效显著。2011年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单位,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创建指标,提出了“两抓六提升”创建措施,初步形成市、县区共创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已有部分县区、单位被命名为省或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如旬阳县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宁陕、汉阴县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工商局为市级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加强。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建立和完善执法机构,不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市政府法制办依据各行政执法单位“三定”方案,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权限,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审发证件,严格做到亮证执法。市工商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执法培训,着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四是行政执法责任机制逐步完善。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市政府出台了《安康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文广局等部门制作了办事明白卡,明晰办事流程,公开办事依据、流程、程序。增加依法行政工作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分值,不断深化执法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了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活动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明晰化。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平稳推进,但仍不能完全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依法行政、公平执法意识需要增强。在协商中,委员指出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意识淡薄,工作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粗暴,程序性不强,人性化不够,加之有些法规标准存在一定幅度,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执“关系法”、“人情法”现象时有发生。少数行政机关执法程序不规范,不严格遵守时限规定办事,或随意执法、越权执法,或怕担责、怕碰硬,不能公正执法,执法不严,影响执法效果,造成了负面的社会效应。
二是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办事效率较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各执各的法,各收各的费,有利可图,就一拥而上;遇到矛盾和困难,则相互推诿,无人去管,存在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或者执法“空白”的现象,既增加行政成本,影响行政效力,造成执法资源浪费,又给纳税人造成过重负担,损害了纳税人利益。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些行政执法行业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保障不力,缺编缺人是各执法部门面临的共同难题,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县区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65名,但实际只在岗39人,大部分县区文化执法人员借用、混用严重,专职不专现象普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较少,既要承担日常的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管理等任务,又要对下级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现有的执法人员难以满足需要。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业务能力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亟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全社会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尚未完全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群众依法办事,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办事找熟人”,“有事托关系”的不良社会风气严重影响着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的有序推进。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管力度。围绕《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严格监督程序,创新监督办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行政部门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依法保障媒体和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
二是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准入资格。按照现行公务员招录要求,申请省上面向社会招录、选调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资格、专业对口、工作能力较强、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组成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淘汰机制,对于在经过实际工作后,还不能胜任的,或因错误执法引发不良反响的,直接调离执法队伍。
三是建立执法责任倒追机制。严格执行《安康市行政执法举报制度》,畅通行政违法的举报渠道。实施依法行政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和工人、农民、教师等群众中聘请监督员,采取参与年度考核、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依法行政和公平执法进行监督。建立执法责任倒追机制,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严惩因违法行政引起不良后果的行为和人员。
四是建议市政府设立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主要负责受理投诉人对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察力度,制定一套完整的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相结合的监察督办机制。公布行政效能监察中心举报投诉电话、行政效能监察受理范围,以及办理流程和办理时效,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