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协安康市委员会提案公开办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市财政局承办的第026、027、033、046、056、104、107、108、115、126、177、191、241、243、256、264、280、319、323、330、336、343号提案,予以网上公布。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4号
乔永信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将校车安全体系建设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现就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加强我市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市政府印发了《安康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由各县区政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细化教育、交警、交通运输、安监、学校各方责任,提高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准入条件,并按照相关程序备案。县区政府在油价补贴、安全奖励、车检费用减免、更换新车奖励、保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扶持奖励。市财政将督促各县区按照《办法》要求,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各项奖励扶助,确保广大学生安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5号
章涛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已收悉,现就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尤其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十二次党代会强调“全面建设西部强省,文化建设是引领”,市第三次党代会把“人文安康”作为全面建设美好安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安排部署后,全市上下积极探索文化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为进一步引领和推动美好安康建设,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快文化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加快文化发展繁荣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意见。
近年来,市财政积极支持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我市文化体制改革,成立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实施安康文庙维修保护;投资1亿元推动安康博物馆北迁新建;设立政府文艺精品奖、汉剧振兴专项资金。由于我市财政十分紧张,在文化产业上的投入还相对薄弱,目前还需加大文化产业的招商引资,利用外来资本和社会资金做大做强我市文化产业。市财政在财力好转的情况下,将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6号
王西川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党校和安康市行政学院是我市党政干部培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大熔炉,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09年,市委、市政府从党校长远发展考虑,决定实施市委党校北迁新建,通过资产置换筹措建设资金。新校区占地50亩,规划有教学图书区、办公区、后勤服务区等功能区,基本满足全市党员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要求。为切实解决党校建设中的资金缺口,2012年市财政局对新校区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按照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满足党校当前办公及教学需要为主,尽早迁入新校的前提下,提出了相关建议,市政府在充分考虑党校实际困难后,安排建设资金500万元。经各方共同努力,新校区办公楼、报告厅、教学图书楼已完成建设,党校于2012年8月顺利搬入新校区办公。
对于党校主体建设中仍然存在的资金缺口,我们已进行债务统计,已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将多方筹资予以解决。对于党校宾馆建设,按照新一届政府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要求,可以通过市场运作进行建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7号
程云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65万户农村群众何时才能收看当地电视节目的建议》已收悉,现就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群众收看当地电视节目高度重视。去年您对这一问题通过政协提案的方式进行了反映,我们也将这一问题与市文广局进行过沟通,对于农村收看地方电视节目的困难,建议市文广局专题向省广电局报告,请求将MMDS无线数字电视也列入“户户通”补助覆盖范围。经调查了解,由于“户户通”属于中省项目,中省及县区财政给予300元补助,农户只需负担100元就可以免费收看卫星电视节目。MMDS无线数字电视虽然可以增加地方电视节目,并且免除安装费用,但农户每年需缴纳120元收视费。因此,山区农村群众在算“经济账”后,更愿意一次性缴纳100元安装 “户户通”, 原来已安装MMDS无线数字电视的农户,也有不少改为“户户通”。经与市文广局了解,市文广局表示选择MMDS无线数字电视还是“户户通”应该从群众利益着想,由农户自行选择确定。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8号
李小洛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组建了安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将原歌舞剧团、影剧院现有人员全部纳入财政供养范畴,每年增加300万元,解决改制单位后顾之忧,确保改制后的文化产业中心能够一心一意创作更多、更好的文化作品。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政府买单、市场运作、群众看戏”的方式,省财政出台了《陕西省省级财政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实施方案》,对购买内容、购买对象范围、购买方式及标准、购买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市县级艺术表演团体均属于购买对象范围,对完成表演场次的剧团予以奖励补助。建议各表演团体认真做好精品创作,市财政局将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我市完成演出任务的剧团给予场次补贴。同时,我们将在财力好转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9号
李焕龙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公共文化服务杂志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读物配套发行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涉及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市文研室主办的《安康文学》、《安康文艺》对培养基层创作人才、繁荣地方文学艺术创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支持地方文学艺术发展,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金额的专项经费用于弥补办刊经费不足。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给予补助,其中主要内容之一就有公共文化读物购置;设立农村文化专项资金,每村每年安排2000元用于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因此,我们建议由文化主管部门协调各县区,每年从以上两个补助项目中安排一定金额的购书经费,专项用于《安康文学》、《安康文艺》购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10号
王本周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对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和优化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实现教育改革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2012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安政发【2012】4号),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扶持力度、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意见。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市财政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公共财政对民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的各项补助政策,减免各项税费,确保各类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11号
蔡代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2010年第六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和2012年第六次市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精神,依照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北迁总体规划和 “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分期组织建设,优先启动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办公楼、操场等教学区项目,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可用市场运作的办法,多种形式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关于学院建设资金筹措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了专题督办,截止目前,市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共安排学院北迁建设资金6500万元。教育、发改、人社等部门也要积极落实资金筹措任务。对于学院后续建设资金,市财政将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有关方案积极筹措,及时拨付,确保学院教学区在两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12号
倪嘉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安康市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尤其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十二次党代会强调“全面建设西部强省,文化建设是引领”,市第三次党代会把“人文安康”作为全面建设美好安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安排部署后,全市上下积极探索文化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为进一步引领和推动美好安康建设,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快文化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加快文化发展繁荣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意见。
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支持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我市文化体制改革,成立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实施安康文庙维修保护;投资1亿元推动安康博物馆北迁新建;设立政府文艺精品奖、汉剧振兴专项资金。由于我市财政十分紧张,在文化产业上的投入还相对薄弱,目前还需加大文化产业的招商引资,利用外来资本和社会资金做大做强我市文化产业。市财政局将在财力好转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30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15号
赵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医改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医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新医改财政投入现状
自09年实行新医改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医改投入力度,从09年的6.1亿元,到2012年的15.98亿元,四年累计投入45.02亿元,年平均增幅40%,市级财政也想方设法筹措医改资金,四年累计投入5.02亿元,保证了我市新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级财政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药品零差率销售,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方面还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1、基层卫生院“安心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为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职工宿舍、食堂、洗澡、洗手间等问题,从2011年初开始,乡镇卫生院实施了“安心工程”建设。在保证业务用房的前提下,新建或对旧房进行改(扩)建作为职工住房,每套住房的面积一般不低于40平方米,2012年,全市通过省级验收的乡镇卫生院“安心工程”共计163个,省财政厅按照每个1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用于配套设施建设。2、乡镇卫生院职工和病人冬季取暖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为了解决乡镇卫生院职工和病人冬季取暖问题,省财政厅按照甲级乡镇卫生院4.8万元、乙级乡镇卫生院1.6万元、丙级乡镇卫生院0.48万元进行了补助,全市共计200个乡镇卫生院,资金已经全部下拨各县区。3、不断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8年至2010年三年中省财政累计投入2697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改扩建、社备采购和人员培训,市财政也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安排6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设备采购补助。4、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乡镇卫生院债务化解进行合理补助。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
(二)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予以足额补助。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经费补偿意见》精神,对县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从
(三)乡村医生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市乡村医生报酬由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各级财政补助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三部分构成。 1、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对乡村医生协助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完成的数量与质量核定补助标准,将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2、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政府按照平均每个乡村医生每年补助1万元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省财政承担5000元/人.年,市、县财政承担5000元/人.年。3、一般诊疗费补助。将村卫生室现在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5元/人*次的标准执行,纳入新型农村合疗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以上三项补助基本能够满足村医的基本生活。与此同时我市不断完善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继续按照新农保加工龄补贴政策规定予以养老补助。
二、能否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药品零差率销售县级配套资金承但比例以及继续提高村医生活补助水平的情况。
您所提出的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尽可能减少县级配套资金,以及降低县级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承担比例,改由中省市承担的建议,我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会尽量争取。一方面我们会加大中省资金争取力度,尽量争取更多的中省资金向我市倾斜,但另一方面,从目前我市财政收支情况来看要提高市级承担比例压力实在太大。由于我市财政困难,而本级财政配套任务重,2012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仅有5.17亿,仅十大领域民生项目要求市本级的配套的资金就达到2.66亿,占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51.4%,压力太大,实在无力承担更重的配套任务,以后本级财政稍有缓解,我们会逐步加大本级财政承担比例。
在新医改的不断推进过程中,国家还将继续加大医改资金投入力度,我们会积极履行财政保障职责,一方面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另一方面要不断采取调整支出结构、引导社会资金等方法来缓解资金压力,不断完善财政补偿办法,共同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正常运转、村医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我市医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43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16号
崔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并建设老年病康复医院与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像您所提到的,我市老龄化趋势日趋严重,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中省市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级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先后建成了市中心医院内科住院大楼、市中医院内科住院大楼和门诊综合楼、市人民医院医技大楼以及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启动新建了市儿童医院、市精神专科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和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大楼等项目,缓解了人民群众的看病难、住院难问题,也有效缓解了老年人的就医难问题。但单独建设一所老年病康复医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条件成熟时,我们会积极汇同相关部门从不同渠道争取中省支持,促成我市老年病治疗专科医院的建成。
您所提出的合并建设老年病医院与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的建议,就目前我市的残疾人康复中心与托养中心的建设模式及运行模式来看,他们是依托两个不同的机构来完善建设的,其主管单位为市残联。残疾人康复中心依托县(区)中医院来完善建设,残疾人托养中心依托民政系统敬老院来完善建设。其建设资金主要由中、省专项补助和县(区)政府出资相结合,工作经费以县、区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多方筹集所需资金。目前我市十县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康复中心于2012年9月底前全部挂牌成立并为残疾人开展服务,都达到有办公场所、有编制、有人员、有制度、有牌子、有基本服务设施,相关工作基本到位。就目前我市现状,要将老年病医院与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合并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如果没有中省项目支持,仅依靠我市本级财力实在无力承担。我们将尽力争取,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与共享。
感谢您对我市老年病和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17号
王本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安康市青年创业基金的建议》收悉,现就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并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的政策为青年创业提供服务。
1.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安康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细则》规定对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小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对合伙经营的贷款额度为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2.《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规定凡是毕业三年(项目相对成熟的可以放宽至五年)以内、获得创业培训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获得创业贷款。创业贷款为无息贷款,期限为3年。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将贷款期限延长至5年。贷款分两类:一种是个人担保贷款,可申请3-10万元贷款;一种是合伙经营性贷款,借款人数不超过5人,可申请50万元以下的贷款。借款人向项目地人才交流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市人才中心审核通过后向省人才中心申报,由省人才中心确定借款人贷款资格与贷款额度。
3.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可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由本人提供就业困难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凭证材料,经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将补贴支付给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应届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至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职业(创业)培训。
为落实好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市县财政部门与人社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付了各项政策性的补贴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就业和创业工作的引导、扶持功能,推动了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青年创业的关注和重视,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会继续加强对青年创业的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多方筹措资金,为创业青年提供优化的创业环境,促使更多青年获得创业成功。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19号
市科协:
贵单位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普专项经费投入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受全球经济下行影响,经济增速和财政增长趋缓、以高速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下降、房地产市场萎缩和国家减税政策的实施,市本级收入增长乏力;同时,中省政策对配套需求越来越高、本级基本建设需求大,五年内,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的十大重点项目需本级投资100个亿,加之本级偿债进入还贷高峰,减收增支使得本级收支矛盾大。2012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17亿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7亿元,自有收入仅占支出的25%。由此可见,市级财力状况不容乐观。
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市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对科技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与中省要求达到的标准还有差距,市级财政将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努力提高科普投入,确保科普事业稳步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64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20号
刘家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陕南移民搬迁项目建议取消或降低县级配套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陕南移民搬迁是一项保障当地群众生存安全、改善生活生产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工程。2011年,省上下达安康市移民搬迁计划2.2万户,按照每户财政补助3万元的政策标准(按搬迁户数的10%的特困户在3万元的基础上财政再补助1.8万元),2011年我市陕南移民搬迁各级财政应补助资金6.9960亿元,其中市县两级配套50%,市级配套县区10%,计3498万元,占市级税收收入的8.7%。
陕南移民搬迁普惠了老百姓,中省也负担50%的搬迁资金,但对于支出的85%靠上级补助过日子的安康来说配套资金显得负担太重。市级仅配套10%已经感觉压力很大,近年来,中省要求的市级配套及市对县区的专项支出逐年增加,仅2012年新增的陕南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新农合、新农保、幼儿园建设、高中及职中免费教育等市级配套就超过2个亿,而市级没有固定税源,近年来中省转移支付主要偏向于县乡基层,市级可调控资金很少。收入的减少,刚性支出的增大,市级收支矛盾严重,无力提高配套标准补助县区, 市政府也多次向上反映安康的困难,希望中省能够考虑安康实际减少市县配套。
作为惠民工程,在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市县协力把这项工程做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市级也会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尽力支持县区发展。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21号
尹正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四点建议非常好。现就您提出的“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的建议答复如下:
国家司法部从1994年就正式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探索,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一是遍及全市城镇和农村的法律援助组织框架基本建立;二是以地方本级财政拨款与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相结合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三是法律援助范围和覆盖面日益扩大,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成效显著,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法律援助的发展进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一,供需矛盾突出,法律援助的提供能力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大量困难群体需要法律援助,而我们法律援助机构现有人员远远不能满足这些需求。其二,财力有限,不能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
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法律援助列为民生工程之一。市财政对法律援助投入有所增长,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大法律援助的投入,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平稳健康的发展。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类别:A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24号
市政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边远村组干部工作待遇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委对全市村干部待遇问题的关注,你委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针对村干部报酬偏低问题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和建议,这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机制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村干部工资偏低问题普遍存在,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2009年,省市县财政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力度,村级组织补助资金由村均2万元提高到村均2.5万元,某种程度缓解了村干部待遇偏低问题。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村干部报酬增长滞后和区域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陕办发[2012]23号文件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制度的意见》。我市也积极行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及时对全市村干部及村组织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摸底和测算。按照省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定并报市委办、政府办转发了我市《关于完善农村基层干部报酬机制健全补贴制度的贯彻意见》[安办发(2013)6号],对具体补贴对象、标准、结构进行了界定和规范,并明确了工作责任、管理措施和长效机制等。现将《意见》附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23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25号
冯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现代农业企业贷款条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建议放宽现代农业企业贷款的条件,要求对于农业企业在流转土地上形成的资产和预期收益进行评估,作为抵押物给农业企业放贷的要求。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目前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流转土地及地上形成的资产抵押登记及上市交易行为的还没有办法完成,同时也没有能对此抵押物进行登记的部门。因此对农业企业在流转土地上形成资产和预期收益没有办法进行抵押登记,不能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不断调整,农业企业获得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农业投资生产周期较长,见效慢,出现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严重不足的局面。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积极探索支持涉农企业融资担保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农业担保基金的引导作用,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企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以服务“三农”为主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同时在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两年的积极探索,我市生猪产业链贷款模式日趋完善,不仅地方产业龙头企业获得开行贷款支持,龙头企业推荐担保的一批生猪养殖企业也获得宝贵资金扶持。目前我们又将重点放在茶叶、魔芋、药材等产业上,探索建立新的产业链,创建新的产业链贷款模式,提高担保融资规模,切实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
截止2013年3月底,由市财信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贷款在保涉农项目共125户,金额合计45633万元,其中:农产品在保项目40户,在保金额15280万元;养殖业在保项目64户,在保金额24163万元;食品加工在保项目21户,在保金额6190万元。有力的支持了全市农业企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总之,随着我国相关制度及法律制度建设的逐步完善和出台,现代农业企业以及农村经济建设等方面“贷款难”的矛盾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26号
崔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富硒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富硒资源是我市最具特色的资源,我市大部分区域都处在不同程度的富硒生态环境之中。因此,将富硒作为我市最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发展,是具有得天独厚条件的,也是最易形成规模的,市场前景也同样是十分广阔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富硒产业,对推进我市工业、农业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早在09年大力发展富硒产品就被市委、市政府列为我市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富硒产业得到飞速发展。您在提案中对我市加快富硒产业发展所提的几点建议非常好,特别是要求加大财政投入的建议,我们也深有同感,但由于市级财力有限,每年仅能挤出少量资金对产业的部分环节给予扶持,去年在本级财力非常困难的条件下安排了50万元作为这项工作的启动资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向上级和社会呼吁,努力从不同渠道筹措各种资金,尽可能加大对富硒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30号
吴双有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安康市公安局房地产资源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非常好!有利于缓解金州路和金桥路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解决兴安菜市场道路狭窄、环境卫生差、占道经营等难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对市公安局以及周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沟通衔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对市公安局和武警支队的资产置换工作和兴安菜市场改造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将市公安局和武警支队的资产置换、兴安菜市场改造与金州路的改造一并考虑,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市规划、建设部门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正在对金州路的改造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范围内的交通、停车、市场等问题在规划设计将作统筹安排和解决。目前,此规划设计方案正在讨论、评审和补充、完善之中。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和公共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31号
市科协:
感谢市科协多年来对我市财政工作和公共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单位在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将市科协机关纳入党政机关北迁范围的建议》收悉。建议很好,有利于改变市科协机关办公条件,更好地发挥科协职能,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科协各项工作的开展。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人员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沟通衔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实施江南机关单位北迁,是顺应安康中心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拓展城市空间规模、盘活江南城市资产、整合城市资源、带动江北新区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安康的重大举措。江南机关单位北迁具体的实施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关于市科协机关的北迁问题,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进行统筹安排。
希望贵单位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32号
马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镇少数民族清真肉食财政补贴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谈到全市清真肉价格偏高,需要政府补贴是很客观现实的。在相同工资水平下,牛羊肉价格较贵,影响了不少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您提出对清真肉食实行财政补贴,是很有必要的。但从我们掌握全省其他地市情况看,暂无此项补贴的政策。加之,目前我市财力有限,在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民生配套等方面资金需求量大,财政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和困难。马上要解决清真肉食价格补贴有一定的困难,同时也要考虑全省地区间的平衡。随着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财力的增加,我们将逐步建立包括牛羊肉在内的副食品价格补贴机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33号
谭虎委员:
您提出的《落实全市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提高缴存比例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将职工津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建议,此前已有不少代表、委员提议。应该说,这个建议既反映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意愿,也符合安政办发(2009)35号文件要求。但由于近几年来,连续增加干部职工津补贴、大力落实民生八大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市县区财力已异常困难。经测算,市本级如将津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后,每年将增加财政支出约8000万元(不含差额单位),对本级财政来说有很大的压力。鉴于此,市政府在2011年3月16日的常务会议上提出“暂缓将津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基数”。随着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市县区可用财力的不断增加,将职工津补贴逐步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有可能的。另外,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待出台,我们将按照新条例规定,统一全市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
类别:B
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安财函〔2013〕37号
伍玉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岚皋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满厂后续支出建设予以重点支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岚皋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问题已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1年-2012年中省财政已安排岚皋县“两场建设”及污水管网配套设施补助资金6168 万元,其中:垃圾填满场中省补助资金1590万元;污水处理厂中省补助资金2820万元;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资金1758万元;同时,2011年-2012年岚皋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央资金7688万元,按照补助资金的10%测算,岚皋县应安排资金 768.8万元用于“两厂”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岚皋县污水管网纳入国家住建部项目库共27条路的污水配套管网,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将在2013年至2015年根据该县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进展情况逐年拨付。
各县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这些资金只能用于厂区和主管网建设,相应的配套管网建设也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才能完成,按照省政府要求,“两场建设”资金缺口部分,原则上应由市县级政府自行负担。运行费用除国家补助外的不足部分,由市县自筹解决。市本级肩负着江北污水管网配套设施的建设,由于市级财力有限,仅江北污水管网配套设施的建设已不堪重负,无力解决各县区“两场”建设缺口资金及后续运行费。
为缓解市、县配套资金压力,一是县区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每年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集中用于各县(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二是由市发改委牵头,积极争取国家“两厂”建设补助资金;三是由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积极争取中央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补助资金(奖励标准按80万元/公里补助)。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委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