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分析

——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研成果落实情况的报告

作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3-11-06 17:10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建设美好安康的必然要求,也是市政协长期以来关注和思考的一个重点课题,20123月,市政协专门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构建和谐安康的角度,研究提出了增加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关对策和建议,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跟踪调研成果的落实情况,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围绕近年来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收集整理了大量的统计数据,走访了有关专业人士和委员,对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讨论,综合报告如下:

一、        收入水平实现稳步增长,再创新高

(一) 城镇居民收入情况。

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21298元,增长17.0%,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300元,增长16.9%。构成家庭总收入的四项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14511元,增长14.5%,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68.1%,仍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营净收入1261元,增长18.5%,占可支配收入的5.9%,是居民增收的有力补充;财产性收入591.5元,增长30.0%是居民家庭收入的新增长点;转移性收入4935元,增长22.9%,在居民家庭收入中增长较快。

四项收入全面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经济形势总体向好,盈利企业的工资待遇和年终奖有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带动全社会工资收入整体水平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一次工资正常晋升和调资;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个体和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拓宽了居民的就业渠道,同时,各项减税减费政策的陆续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利润;三是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家庭的增多,以及城镇居民的高储蓄率,使利息和出租房屋收入成为居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四是企业退休金及低保标准提升促使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一方面2012年全市再次提高养老退休金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另一方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赡养收入和捐赠收入标准和频次也在不断地增加,一定程度地提高了转移性收入。此外,随着我市不断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向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措施,千方百计提高困难家庭的收入。2012年,10%最低收入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24元,比上年增加1599元,同比增长21.5%,快于全市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

调查资料还显示,我市与全国全省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2年安康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全国的绝对差距为4266元,与全省差距为443元,收入差距为近年来最低。“十一五” 以来,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一直快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06-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9.8%,比全国年均增速(13.1%)快6.7个百分点,比全省年均增速(14.4)快5.4个百分点。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为16.9%,高于全省3.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4.3个百分点。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300元,比上年增加2935元,同比增长1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8%。收入名义增速位居全省十一个地市之首。收入水平位次在全省十一个地市中位居第八,与2011年持平,比2006年的第九位提升了一位。

2006-2012年安康与全国全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单位:%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全国

12.1

17.2

14.5

8.8

11.3

14.1

12.6

陕西

12.0

16.1

19.5

9.9

11.1

16.2

13.6

安康

7.4

17.4

26.1

23.4

16.9

18.6

16.9

2006-2012年城镇居民收入可支配收入表(单位:元)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全国可支配收入

11759

13786

15781

17175

19109

21810

24566

全省可支配收入

9268

10763

12858

14129

15695

18245

20743

安康可支配收入

6860

8051

10150

12525

14642

17365

20300

安康与全国差距

4899

5735

5631

4650

4467

4445

4266

安康与全省差距

2408

2712

2708

1604

1053

880

443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2012年,全市农民全年人均纯收入5815元,比上年增加806元,增长16.1%,实现了连续六年实现两位数增长,收入水平再创新高。在四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人均3275元,同比增长18.5%,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56.3%,比上年提升了1.1个百分点(其中:在本地劳动得到收入人均1379元,同比增长14.7%;外出从业得到收入人均1711元,同比增长20.7%);经营纯收入人均1999元,同比增长14.5%,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34.4%,比上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其中一产纯收入人均1472元,同比增长6.0%,二产纯收入人均94元,同比增长67.9%,三产纯收入人均434元,同比增长43.8%);财产性纯收入人均98元,同比下降0.7%;转移性纯收入444元,同比增长10.5%

2012年全市农民纯收入结构对比表 (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12

2011

增加

增长(%)

农民人均纯收入

5815

5009

806

16.1

  ()工资性收入

3275

2763

511

18.5

  ()家庭经营纯收入

1999

1745

253

14.5

  ()财产性收入

98

98

-1

-0.7

  ()转移性收入

444

401

42

10.5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是我市以东南沿海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向内地转移和陕南避灾式移民搬迁大范围推行为契机,实行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两手抓”,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和工价,今年全市期内外出从业的劳动力人数达62.8万人,其中有组织输出28.8万人,参加外出从业劳动技能培训16万人。据人社局资料显示,全市为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7亿元,直接扶持6818名农民工自主创业、返乡创业,对农民工实施技能培训1.5万人,保证了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撑;二是我市以现代农业园区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主导产业提档升级,全市粮食、蔬菜、肉类以及果品、茶叶等经济作物全部丰收,价格也持续上涨;三是随着全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非农经济迅猛发展。各级政府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带动了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县区兴修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移民搬迁、集镇建设、城区改造等项目的实施,以及新一轮双创工作的大力推进,既给农民在当地务工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给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和出售产品提供了有利商机,为农户家庭经营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我市积极执行国家惠农利农政策,大力推动各项补贴和保障落实到位,离退休金、养老金和各项补贴收入等项目增长幅度较大。五是2012年我市农民虽然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其他股息和红利等项目下降速度较快,但是由于城镇化率的扩大和人员流动的加快,以出租房屋为主的租金同比大幅上涨。在此双向作用下,农民财产性纯收入略微下降,基本持平。

二、        诸多问题依然突出,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虽然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但是在诸多方面依然存在问题,突出的体现为:

(一)总体收入增长速度滞后于经济增长速度。

2012年,我市GDP(国内生产总值)为513.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2%。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3.8%,滞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1.4个百分点。

(二)与发达地市间绝对差距在拉大,在陕南三地市中情况不容乐观。

虽然我市与全国全省平均收入的差距在持续的缩小,但是与经济发达地市的差距仍然较大。2012,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第一位的西安相差9682元,比上年差距扩大了1066元。从近年来调查资料看,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西安的差距呈逐年扩大的趋势。2006年我市与西安差距为4045元, 2012年两者差距则拉大到了9682元。2006-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速为19.8%,比西安快1.4个百分点,但由于我市收入的基数偏低,导致绝对差距越来越大。

2006-2012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表(单位:元)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西安

10905

12662

15207

18963

22244

25981

29982

安康

6860

8051

10150

12525

14642

17365

20300

差距

4045

4611

5057

6438

7602

8616

9682

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763元,同比增长14.6%,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815元,收入水平首次高过全省水平。但是,与收入水平最高的西安市差距5627元,与杨凌区差距5026元;与陕南另外两市相比,低于汉中市366元,高于商洛市390元。全市农民收入增速为1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低于增速最高的杨凌区2.9个百分点;与陕南另外两市相比,低于汉中市0.9个百分点,低于商洛市2.2个百分点。

各地市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单位:元)

 

2012

2011

增速%

西安市

11442

9788

16.9

铜川市

7134

6077

17.4

宝鸡市

7373

6340

16.3

咸阳市

7464

6401

16.6

渭南市

6602

5571

18.5

延安市

7655

6565

16.6

汉中市

6181

5283

17.0

榆林市

7681

6520

17.8

安康市

5815

5009

16.1

商洛市

5425

4586

18.3

杨凌区

10841

9110

19.0

(三)县区间发展不平衡,高低收入家庭间差距大。

虽然全市各县区的收入增长速度差异不大,但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如平利县人均纯收入达6247元,而收入水平偏低的宁陕县5629元、镇坪县5673元,差距分别达到618元和574元。主要是由于历史因素影响,县区间基数差异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消除。

各县区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单位:元)

 

2012

2011

增速%

汉滨县

5920

5099

16.1

汉阴县

5938

5123

15.9

石泉县

5948

5101

16.6

宁陕县

5629

4815

16.9

紫阳县

5966

5112

16.7

岚皋县

5755

4948

16.3

平利县

6247

5362

16.5

镇坪县

5673

4828

17.5

旬阳县

5911

5096

16.0

白河县

5798

5007

15.8

尽管201210%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1.5%,增速快于全市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但由于低收入户基数较小,与全市平均水平及高收入家庭收入绝对差距继续拉大。2012年,10%最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9024元,与全市平均水平的绝对差距由上年的9940元扩大到11276元;与10%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差距由上年的24783元扩大到今年的32598元。

三、        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建议

(一)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居民增收。这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缩小收入与发达地市差距的前提。在发展经济、提高工资水平的同时,还应大力发展小微企业,鼓励居民创业,提高经营净收入,并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保持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同步态势,让更多百姓能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增长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同时要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尤其是采取有力措施缩小我市工资性收入与全省差距。

(三)提高低收入家庭就业率和收入水平。2012年城镇居民10%低收入家庭户均就业人数1.28人,比全市平均水平少0.14人;劳动力负担系数为2.66人,比全市平均水平多0.66人。提高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就业率,对提高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收入至关重要。同时要根据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市场物价变化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突出抓好地方企业的发展和提效。目前我市高收入群体的家庭多有人就业于中、省属单位中,因这些企业效益好而收入较高,但大多数人群是就业于地方中小型企业中,只有地方企业效益取得整体提高,劳动者收入增加,最终才能促进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有效提高。

(五)加大劳务转移力度,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集镇建设,壮大县域经济,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强对农民外出务工的引导和管理,既要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做好法律维权、劳动保障等工作,又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做好留守儿童、老人的安置和帮扶工作;加强农民务工培训,提高农民工专业技术和个人素质,增强竞争力,打造具有安康特色的劳务输出品牌。

   (六)加快现代园区建设,优化产业内部结构。

以“千元增收提增速、百园建设上水平”为主线,按照区域布局、板块推进的要求,加强对一县一业农业主导产业的规划和指导;依托安康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的优势,大力发展山林经济,进一步加大对果品、茶叶、蚕桑、烤烟、木本油料、木本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开发和支持,优化品种结构,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农村服务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

   (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减轻农民负担。

加快健全农村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救济和农户互助制度等;扩大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养老、医疗参合参保率,扎实做好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发展城乡教育卫生文化事业,推进城乡教育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医疗卫生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