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岚皋县政协调研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4-11-20 08:25

2014102030日,岚皋县政协社法委员会组成调查组调研了全县“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了“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普法宣传、依法治理、保障措施、普法效果等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工作进展

“六五”普法是党中央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后,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始于2011年,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六五”普法主要目的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推动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社会环境的形成。主要任务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简称“六进”)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主要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重中之重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县司法局精心组织、各镇、各部门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普法氛围日趋浓厚。调研时所到之处能感受到较浓厚地普法气氛,如:比较醒目的普法标语、普法宣传栏、宣传展板、上墙的普法制度等,内容也比较新颖、适用;能查阅到的普法安排部署、责任落实资料,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图片;干群尤其是党员干部认为普法工作很重要,应该经常抓、抓经常的认知水平等。二是普法方式不断出新。在继续延用印发普法资料读本、制作展牌、宣传栏、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活动、开办普法培训班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普法新形式不断涌现。如在纸杯、扑克、围裙、挂历等群众易常见的物件上印制法制知识进行发放;在县城建成法制宣传墙、法制文化街等永久性法制宣传阵地;将普法与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管教等司法业务工作、与信访维稳、镇办部门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紧密联系,建设法治示范单位、成立普法宣传队、推行一村一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一定范围内收到了良好效果。尤其是政法单位、中小学校、行政执法部门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的比较扎实,如中小学通过班会、队会、课堂宣讲、制作黑板报、手抄报、开展漫话、演讲、辩论比赛、聘请法制副校长等形式,真正实现了法制进校园、进课堂目的,为全县普法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三是普法效果逐步显现。全民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党员干部、基层群众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理性诉求的氛围开始形成,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社会治安状况良好。自“六五”普法工作展开以来,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全县案件发生量趋于平稳,杀人等严重暴力案件明显下降,社会治安满意率测评始终保持在全省前20位、全市前3位。这充分显示我县普法工作卓有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法治岚皋”建设进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普法工作已经历了五个五年计划,在“六五”普法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多多少少产生了麻痹和厌倦思想,没有完全把“六五”普法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尤其是个别边远镇村及非执法部门对“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重点对象、工作任务了解不透、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少数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存在一定差距,对要做学法守法的表率认识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致使“六五”普法工作仍存在重视不够、宣传不力、知晓率低等现象。板块式普法责任落实机制也不尽合理,如由农业局承担对农民的普法就难实现。

二是针对性不够强。“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在措施上虽然有所探索,但普法的针对性不够强,适合广大群众参与、互动的普法活动偏少,普法教育的广泛性、渗透性尚需增强。突出表现在有些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流于形式,真正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了解广大干群在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需求少,帮广大干群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法律问题少,工作多是应付检查,经常性、持续性不够,一村一法律工作者也主要停留在形式上,与群众联系少、不紧密。

三是缺乏联动合力。目前,普法工作只建有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机制,缺乏部门联动、监督考核等机制。有的片面认为普法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存在单靠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没能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有重执法轻普法现象,没能充分发挥利用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在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抓总也存在主动性不够的问题,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需要加强。

四是进展不够平衡。从地域上看各镇间工作进展不平衡,领导重视的地方工作任务夯得较实,反之工作欠账较大。在同一地域重集镇,轻偏远农村;重面上,轻到户到人;重机关,轻企业;重校园内,轻校园外现象普遍存在。从《规划》明确的六个重点普法对象上讲,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对抓得实一些,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还非常薄弱。从行业上看政法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较好,多数行政执法部门只重视“行规行法”的学习和宣教,对《宪法》及其它一些法律法规宣教不多。从方法上讲重宣传形式,轻实际内容;重学习法条,轻实际运用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清醒地认识到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仅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和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普法工作更加迫切和重要。因此,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必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不断掀起普法工作新高潮。要通过普法工作的开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增强全县人民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在全县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县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科学安排普法内容。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和群体确定法制宣传内容。一是区分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文化程度,认真研究民众的法律需求,不留普法盲区。要结合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真正做到“横向倒边、纵向到底”。二是根据机关、农村、学校、企业等性质、规律和工作实际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安排阶段性普法内容。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创建法治示范村等法制实践活动、与创新社会管理、公平公正执法结合起来。

 

(三)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在继承和发扬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要根据普法工作现状把脉定向,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一是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适应的普法方式。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用法的表率,将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将公务员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其任职的重要依据;青少年在保证法律进校园、进课表、进课堂的基础上,还可以采取法律知识竞赛、演讲、考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形式;农村、社区可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宣讲、开展各种文艺活动、树立守法典型等形式来宣传法律知识。二要广辟法制宣传教育渠道。要适应信息化迅速发展的趋势,更加注重运用电视、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影响力。三要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社区、广场等阵地开展青少年、老年人、留守儿童、社区群众等不同群体的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各镇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抓好法制文化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努力打造法制文化品牌,加强法制文化建设。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要把普法工作放在法治建设的突出位置,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普法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同时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真正从组织领导上高度重视。二要不断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真正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大普法格局。三要强化普法队伍建设,组建骨干普法队伍,加强普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四要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和监督激励等机制,夯实部门、单位、个人责任,用制度保障普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从严考核。此外,要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鞭策后进,促进普法工作务实高效开展,确保“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全面实现依法治县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