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投资环境优化,12月初,由市政协副主席孟平带队,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市依法行政和优化投资环境工作进行了视察,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中、省、市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目标,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为重点,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投资环境不断优化。
(一)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市各职能部门都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都成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完善规章制度。通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创新,一些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市国土局坚持民主决策制度,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质量;市公安局通过建立健全执法研判预警、执法巡视、执法问责联动三项制度,完善法制员、警种考评、执法问题整改三项机制,不仅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执法问题,还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严格公正执法。市规划局通过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处罚集中会商等制度,依法保障了招商项目和建设工程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我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把优化投资环境作为聚集生产要素的有效举措、展示美丽富裕新安康的良好平台,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措施,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一是组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部门审批效率低等问题,我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要求,组建市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已有市发改、住建、国土等22个部门147项审批事项进驻中心,集中开展并联审批业务。截止11月30日,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1659件,办结1562件,群众满意率达98.6%。二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对中省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及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关于衔接中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予以落实。截至目前,国务院下放市级承担的4项行政审批事项,市级保留4项;省政府下放市级承担的99项行政审批事项,市级保留49项,下放至县级政府50项。按照“依法依规、精简优化、中省对应、市场主导、服务基层”的原则,开展市级审批事项清理。分两次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200项。在承接、取消和下方管理层级的基础上将296项市级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目录公布在市政府网站、《安康日报》等媒体上,接受社会监督,并探索部门责任清单制。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市发改委提出了“一口清、一纸明、限时办结”工作要求、市招商局建立“一条龙服务”招商工作体制、市住建局制定“流程最快、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工作目标,这些审批流程的优化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还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受到广泛欢迎和好评。四是重拳出击,严惩危害投资环境的行为。市公安局将危害投资环境与重点工程建设违法犯罪纳入重点打击整治范围,1至11月全市破获经济违法犯罪案件168起;市招商局成立市优化投资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多起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我市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加大基础投入,公共服务日益完善。我市各级职能部门始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使我市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强化规划服务。市规划局编制完成了中心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大香溪景区规划等12项重点控制详细规划;启动安康西高速出口至安康大道等一批重点城市设计以及一江两岸景观规划等一批重要片区规划,日益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为我市招商引资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优先保证用地需求。对于事关我市发展大局的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在坚持贯彻落实国土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特事特办,全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优先保障用地需求。三是加大基础社会投入,努力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建成人行天桥、交通组织工程,有效降低了交通拥堵,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建成西城阁、龙舟文化园等公园,市民文化娱乐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4199套,东坝、西南片区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以“双创”为抓手,市容市貌大为改观。这些工作的开展,努力营造了安康开放、宜居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依法行政和优化投资环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可喜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尽管市委、市政府近几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努力优化投资环境上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有少数部门和个别执法人员依然缺乏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作风转变迟缓,缺乏服务的主动性和服务热情。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在少数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尚未形成共识,开展工作仅从部门利益出发,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解决行政执法和招商引资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二)公共服务亟需完善。一是公共交通管理能力偏低。尽管城区修建了多座人行天桥,安运司和供销车站都迁至新址,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增加、更换公交车和出租车,但是我市城区交通状况改善不明显,拥堵严重现象依然存在。安康境内的高速公路和城区部分路段限速过低,也被广大市民和来安投资、旅游的商客所诟病。二是基础性配套设施跟不上。水、电、路、气、网、通讯等基础设施远远不能满足招商引资项目需求,不仅增加了引资企业的成本,也打击了来安投资的热情。很多外来投资的业主反映供电部门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欠佳,严重影响了外来企业和安康当地企业生产。三是企业发展融资较难,缺乏资金支持,很多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只能靠高息借贷、朋友拆借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围绕融资的中介服务严重缺失,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突出。四是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娱乐购物等服务水平跟不上广大市民和投资者的需求。
(三)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一支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和招商引资队伍和一群务实、公正的职能部门,是我市大力推进法治安康建设和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保障。但是,在视察中,一些委员和企业代表反映在办事过程中存在行政审批周期长、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的现象,甚至存在故意设卡、不给红包不办事的现象;对于一些借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机制提一些不合理要求,对开工项目采取堵路、阻挠施工等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和强有力的打击手段。
三、意见和建议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构建法治政府,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既是我市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的重要保证,也是全市人民的期盼。为此,建议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意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努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管力度。围绕《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严格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加强行政部门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依法保障媒体和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三是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尽快解决承接审批事项不会办的问题,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淘汰机制和责任倒追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环境、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全面促进投资环境优化。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增强政策透明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优惠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程序等以政府公告、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增强政策透明度,让企业在履行法定义务的同时能够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亲商、安商、扶商的意识,真诚、主动、热情为来安投资企业提供服务,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良好氛围。二是要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的作用。要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突破口,扩大并联审批数量和范围,对行政审批责任到人、限时审批,真正实现“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最大限度地让来办事的人少跑路、少费时、少花钱,努力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优质投资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方式。政府推行招商引资首问责任制,谁招来的项目,谁负责到底,要全过程过问项目施工建设情况,在项目投产后要作为联系人帮助客商解决困难和问题。四是努力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沟通与银行的联系,争取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享受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放贷条件。要积极探索建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贷款的机制和担保的途径、方法,解决企业发展和资金不足的矛盾。五是加大对破坏投资环境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通过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的同时,不能放松法制教育,对于在工作中故意设卡、讨要红包、拖延推诿的,要坚决严厉处理;对于破坏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予以严厉的打击和惩处,确保项目来的了、落得下。
(三)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营造安居乐业环境。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但是与市民的期盼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以“双创”工作为载体,搞好城市绿化、亮化工程,整顿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抓好城市亮化化、美化、净化,全面改善市容市貌。二是继续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搞好水、电、路、气、网、通讯的线路规划设计,特别是产业园区的“三通一平”工作,在保障市民日常生活正常供应的同时保障好来安投资企业需求。三是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管理能力,提高高速路限速水平,适当减少城区违章拍摄探头,对道路违章行为实行罚管结合、教育优先的管理原则。增建城区人行天桥和过街地道数量,确保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