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5-07-17 15:23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和健康的基本保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按照政协年初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旬,县政协组成调研组就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食品生产经营户、重点监管区域和监管对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比较客观的了解了我县食品安全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成效

食品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和质量问题;二是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及食用农畜水产品种、养殖过程中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问题,这是食品安全中产生问题较多、人们广泛关注的方面,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尤其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

从我县实际来看,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到食药监、农业、水利三个部门,食药监局的管理对象有1736家,其中:获食品生产许可企业11家,小作坊备案业主70家,餐饮许可业主547家(其中农家乐私房菜121家),获食品流通许可1061家(其中兼营保健食品经营户245家),另有不确定的夜市和流动摊点数家;农业局管理对象重点是食用农业生产园区20个、规模养殖场48个,农资经营门店200余个;水利局管理对象主要是水产品养殖户近300家,其中规模企业7家。

从调查来看,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精心组织领导下,县食药监、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依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监管网络健全。县、镇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村有食品安全协管员,农业生产园区、规模养殖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特别是镇级食品安全监管所(现更名为市场监管所,本轮镇村改革前有9个副科级所、6个股级所,改革后有8个标准化所、4个普通所),在办公设施、人员编制、分管领导到位的基础上,标准化所按照“十二个一”标准配齐了执法办案装备。并明文确定由村支书担任协管员,每年报酬不少于1000元,通过综合考核后予以兑现。二是监管制度健全。所长职责、日常巡查、家庭宴席申报备案、中小学食堂监管、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及许可条件、办事指南、执法程序、服务承诺、监管员、协管员信息等内容全部公示在办公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除小作坊外,也建有相应制度并已公示。三是信息档案完备。管理部门建有监管对象基本信息台帐、日常检查记录、违法经营查处案卷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有原材料采购、食品生产人员健康状况、废品处理、食品留样等台帐。调查中我们看到,县屠宰场对进场的猪头数、检疫情况及问题猪的处理都有清晰记载;一个十分偏僻的小作坊,食品监管人员都十分清楚业主的各种情况,充分说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二)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各级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从严从细检查考核;县与镇、与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年年签订有《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目标责任书》;县镇两级与辖区内各监管服务对象年年签订有责任书和承诺书。

(三)监管措施有力。食品监管方面,一是重日常巡查,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对重点部位如学校、敬老院增加巡查频次,达到每月一次,甚至二次;二是重源头,抓住市场准入、标识标签、进货索票索证、餐饮服务单位提档升级、打造“阳光后厨”等举措,把好食品出入关;三是重要害部门,把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机关食堂和农村红白喜事宴席作为监管的重点,通过建立台帐、完善制度、食品留样等措施严格监管,确保群体人群的饮食安全;四是重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的“雷挺、亮剑、食品安全风险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飓风”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对一监管”活动、定点屠宰场落实专人驻场检验、建立农资产品购销台帐、推进标准生产等举措,有效提高了农产品质量。

(四)监管效果良好。群众普遍认为,通过监管,不仅食品安全度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也明显增强。以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毒豆芽、豆腐添加剂、注水肉等问题自去年以来市场上已不见踪影,“甲胺磷、瘦肉精”等一些违禁农兽药在我县也基本销声匿迹。全县没有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种、养殖、生产、经营等各环节在全方位的监管下,安全性有了保障,能够放心食用。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群众的期盼、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生产环节:主要是豆制品、卤制品、糕点房等加工点多为小作坊型,生产条件简陋、工艺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不明晰,卫生状况较差。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店销售“五无”产品、过期食品的现象时有发生,校园周边的小食品没有真正杜绝;城乡结合部、偏僻乡村有流动商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难监管;农村宴席食材采购运输存在安全隐患,因无条件保鲜凉菜制品易变质变味;食品经营店索票索证中,重形式不重内容,食品质量可追溯性不强。餐饮服务环节:经营条件没完全达到法定要求,设施设备有待更新,一些小餐馆环境卫生仍较差,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不到位,垃圾存放、废物处理不规范。

(二)监管执法方面:一是监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业务素质不高。承担食品安全工作职能的三个县级部门力量都不足,食药监局只有8人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对量大面广责重的监管任务,要实现监管无死角难保证;县农业局虽然机构和编制(在稳定法制股、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的基础上,增设了副科级核定有8个编制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得到加强,但人员没有落实到位;县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管理和水产品质量监管业务的编制虽然有3人,可实际在岗工作的只有1人,无专业人员。因此,近年来水产品质量监管只能依靠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各镇在本轮镇村改革前,监管人员配备虽到位,但多是非专业人员且兼职较多。改革后由于编制缩减、人员调整、工作任务增加(从改革前的77个编制缩减到现在的48个,其中6个镇编制只有3个),力量更显弱。如:民主镇原有编制11人,现只有5名,在岗6人有2人是新手,除承担原工商、食药监业务还得承担质监业务和其它中心工作,加之一人只允许持有一种执法资格和执法必须两人以上的限制,目前的力量素质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缺乏科学的检测手段和依据。目前只能靠感官、简易快检进行,其检测结果难以在执法中发挥作用。送检虽能解决这一问题,但检测时间长、费用高,难为监管工作提供支持。在建的县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农业各一家),由于种种原因,目前都只有场地,无设备、人员,无法开展食品安全检测。三是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不强。有的生产经营者对执法检查有抵触,有的把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在暗地里销售。四是监管执法处在两难间。由于极少数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者多是小作坊、小餐饮,其业主是为了维持生计、养家糊口的弱示群体,面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原法规最低处以2000元的罚款都难执行到位,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最低处罚要达到5万元,更难执行到位。采取强制措施会完全断了他们的生活出路,引发社会问题,不强制执行又难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执法人员还可能承担渎职的后果,这是食品监管人员面临的一大难题。五是部门联动机制未完全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少,配合不到位。特别是本轮机构改革因上下不同步,基层食药监、工商、质监三个业务部门联动执法办案难。

(三)种养殖方面:一是广大种养殖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分散零星的农畜产品种养没有纳入监管范围且难以监管,大量非基地蔬菜没有经过规范程序上市,存在安全隐患。二是生猪未能完全实行定点屠宰,屠宰点内检疫设备缺乏,检疫方式较落后,只是凭肉眼、凭经验,检疫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牛羊禽及基层生猪屠宰没有纳入检疫范围,贩卖病死畜禽肉现象时有发生。受检疫检验的制约,我县规模养殖业产品的流通不畅,外销常因检疫不到位阻碍流通,既难保证食品的安全,也严重影响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四是水产品养殖户私自采买、放养鱼苗和饲料的现象较普遍,盲目引进存在带入病菌和破坏生物链的隐患。水产品的药物残留检测还是空白,养殖过程中使用添加剂、药物等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以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为重点,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培训让广大消费者明白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自觉监督生产经营者行为,构筑及时有效无缝的“群众监督网”;生产经营者清楚自身的责任、那些行为违法、违法后果是什么?从而强化他们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理念,增强守诚信经营意识;让监管者感到肩负的责任重大,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安全无小事”理念,不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监管力度。在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健全监管对象基础档案的基础上,一要明确监管重点。扭住食品生产经营源头不放松: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对农药、兽药、鱼药、 肥料、饲料及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指导农民特别是规模种养殖业主科学种养、合理施药,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在食品加工环节,严把生产许可、原材料采购、出厂强制检疫关;在经营流通环节,管好食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入口关;在餐饮服务环节,要制定餐饮服务业最低标准。抓住重点部位不放过:继续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机关食堂、农村红白喜事宴会等人口密集区食品安全监管放在重中之重,完善各类台帐,加大巡查力度。二要夯实监管责任。从县到镇到村到人层层夯实,明确监管任务、职责,从严考核,从严追究责任。三要强化日常巡查。要通过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巡查,增加巡查密度、加大巡查频次。四要严惩制假售假等严重食品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典型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形成震慑,保持依法严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建立“黑名单”、设立曝光台,将伪劣食品种类、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各届监督。

(三)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建强监管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足额核定人员编制,及时把懂业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充实到监管队伍并保持稳定,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素质强、业务精、有责任、敢担当的监管队伍。二是足额预算专项经费,保证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专项经费其它县都维持在30万元左右,我县现无)。三是提供技术支持,健全提升检疫检测手段,整合食药监、农业两个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加大跑办力度,尽快建成高标准的检测中心,配齐各镇快检设备,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四是加快改革步伐,尽快整合建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理顺监管体制,健全监管机制,实现上下同步,提高工作效率。

(四)推动源头升级。农牧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经营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两个重要源头,提升源头生产经营水平,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食品安全。一是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实施“品牌战略”,走规模化、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发展之路,加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定,引进现代营销模式,实施农超对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直营店或生鲜超市,直接控制终端消费市场。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区,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严格监管,全面提升示范区内各业主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水平,使之成为消费者“信得过、能放心”的食品供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