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旬副主席批示: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关于加强房产交易监管、保障购房者权益的建议
市政协民宗委
近年来,随着安康移民搬迁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人在城镇购房,房地产这种特殊的商品在居民生活消费中的地位日渐重要。然而随着购房热的到来,有部分开发商为了尽快将房屋销售出去,在证照不齐全、没有预售权的情况下,就开始销售房屋,造成房屋价格不合理,房屋质量低劣、售后维修得不到保证、不对消费者公开房屋价格构成或以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强迫消费者交付各种不合理的费用、恶意违约、“一房二卖”、“先抵后卖”等欺诈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并且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维权难问题。
建议:1、市房管局为消费者准备购房指南,并利用安康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设购房指南节目,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避免上当受骗。
2、司法部门应围绕开发商5证不齐全、没有按时交房、房屋主要部位维修期限不明确、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未通知消费者就变更房屋规划、预防一房多卖、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做好普法知识宣传、宣讲,帮助消费者维权。
3、尽快建立商品房信誉监管机制,敦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律,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市场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利用市场监管执法中掌握的企业情况,对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理、公开曝光。此外,各监管职能部门,应在计算机网络管理上,将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房地产经营企业锁入“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中,并限制其相关行为,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发出警示,以此引导房地产企业诚信为本,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