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殡葬改革进行专题协商的报告

作者:市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6-04-21 05:43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革除丧葬陋习,促进殡葬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近日,由市政协副主席孟平带队,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市殡葬改革与市民政局、发改委、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物价局等部门进行了专题协商,副市长鲁琦参加协商活动。现将协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殡葬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生老病死是人的自然规律,殡葬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市把殡葬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强化殡葬服务规划布局,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殡葬改革推进年”活动,殡葬乱象得到整治,殡葬服务得到规范,殡葬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殡葬法规不断健全。2014年全省殡葬改革推进会后,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殡葬行为的规定》、《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康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奖惩暂行办法》等殡葬改革规范性文件,这标志着我市殡葬业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阶段。二是殡葬服务设施明显改善。我市在殡葬改革中坚持以规划引领,不断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市民政局联合发改、国土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安康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截止2015年底,先后争取下拨城乡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4705万,殡仪馆设备资金1841万,市级下达设备资金180万元。全市八县区殡仪馆建成投用;市级、紫阳、旬阳城市公益性公墓建成投用,其余县区即将建成投用;全市共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示范点15个、农村殡仪馆2个。殡葬服务设施的明显改善,有力地推进了我市殡葬改革的步伐。三是殡葬秩序逐步规范。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为殡葬管理的重点,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节俭、文明、生态”的殡葬理念,革除丧葬陋习;开展丧葬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殡葬行为。将烈士陵园、道路沿线、景点周边等地方的违规私建大墓、豪华墓作为整治重点,20154月以来,全市累计整治坟墓2621座,绿化墓地850墓。四是殡葬改革氛围渐浓。利用清明节等祭扫时机,通过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殡葬改革典型,倡导殡葬新风,节俭办丧、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

二、我市殡葬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我市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殡葬服务公益性不突出。殡葬是每个人都要涉及到的事情,是最大的民生,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为推进殡葬改革,我市加大中省项目争取力度,并积极探索政府投入加民营资本共建共营的运营模式,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但终因市县政府投入不足,殡葬服务的公益性不突出,再加上个别基层价格监管部门监管缺失、越权审批、违法审批,导致有的殡葬服务机构,如汉滨区殡仪馆出现违法收费、重复收费、拆分收费以及将政府公益性收费与公司经营性收费混淆一体等收费乱象,使得丧葬费用高昂,民怨沸腾。殡葬服务的公益性不突出、收费乱象的不制止、丧葬服务的不规范,不仅对殡葬改革的推进起到负面影响,也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是殡葬改革尚未形成合力。殡葬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多个环节,由于政出多门,管理职能分散,我市尚未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科学协调的殡葬管理格局,目前的殡葬改革工作主要是靠民政部门一家在推动。而对于违法毁林毁地修墓、在公共场所私搭灵棚、祭扫墓地烧纸放炮污染环境、殡仪馆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监管乏力,缺乏综合执法统筹;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规划没有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涉及公墓、殡仪馆的选址、用地等问题没有与城乡建设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同步考虑,在推进殡葬改革中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殡葬执法机构建设滞后。殡葬执法机构建设是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保证,受各种因素制约,我市除汉滨、旬阳、岚皋有殡葬管理执法机构外,其余各县均未组建殡葬管理执法队伍,而组建殡葬执法队伍的3县区,仅落实编制16名,且多数在编不在岗,加上民政部门编制紧、人员少、工作任务重,难以抽出力量投入到殡葬执法队伍之中,殡葬管理执法机构多处于“空壳”、“虚拟”状态。殡葬执法力量的严重不足,与殡葬管理执法任务极不相称,导致了殡葬监管执法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四是文明丧葬之风没有形成。经过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我市殡葬改革、文明祭扫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相当部分群众受封建思想和落后观念的影响,厚葬和攀比等心理根深蒂固。一些群众在办理丧事中隆丧厚殓、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大搞歌舞乐队,选风水、私下买卖墓地、活人占地建墓、乱埋乱葬,违规修建大墓、豪华墓;在祭扫坟墓时,沿街烧纸、放炮,不仅破坏环境,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引导建立文明丧葬之风,移风易俗,不仅是殡葬改革的需要,也是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实现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搞好殡葬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推进殡葬改革,是革除殡葬陋习,实现殡葬事业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树立殡葬新风。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层层发动,加大对殡葬法规和殡葬改革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良好殡葬改革工作氛围;深入持久地开展树立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理念教育,督促公职人员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实施生态葬法,深入开展文明、绿色丧葬、祭奠倡议活动;将殡葬改革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努力提高群众对殡葬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积极争取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逐步树立绿色殡葬新风。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回归殡葬公益性质。殡葬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推进殡葬改革除了要引导树立殡葬新风外,更要解决死不起、葬不起的问题。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殡葬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安康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进度,调整扩大火葬区,推行遗体火化、集中治丧、集中安葬。对于公办的殡葬设施以成本价收取服务费用,对特困、五保等困难人群提供无偿殡葬服务,对积极响应政府树葬、花葬等新型生态殡葬号召的,除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外,还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殡葬改革之中;对于经营性殡葬设施实行政府严格的定价监督,对于不合理和明显偏高的收费,及时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从殡葬服务供给方面引领、倡导殡葬新风,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确保殡葬活动秩序。维护殡葬秩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联合执法,是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保证。一要迅速组建各县区殡葬管理执法机构,并在财力、物力上给予倾斜。二要强化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经常性地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重点治理违规毁林、占地乱埋乱葬、修建高碑大墓等殡葬行为,坚决刹住建造超标准、豪华坟墓等歪风。对于景点周边、道路沿线的坟墓,要做到大改小、立改卧、绿化跟上,达到只见树木,不见坟墓的效果。在坟墓征迁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墓用地标准,坚决避免出现二次违建坟墓。三要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中统筹考虑殡葬执法问题,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实效。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殡改工作合力。殡葬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夯实部门职责,做到“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四到位。建议设立以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国土、林业、公安、环保、物价等部门为成员的殡葬改革综合推进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综合执法,定期通报情况,查找不足,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