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因病致贫问题,旬阳县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于2016年2月15日至3月30日,深入到卫生、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及有关镇村,重点对农村贫困户因病致贫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建议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旬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多渠道对因病(残)致贫家庭予以救助。一是大力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3-2015年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37万人,参合群众门诊受益人次分别为58.7、56.6、26万人次,住院受益人次分别为5.1、5.5、6.5万人次,住院率分别为13.7%、14.8%、17%,当年新农合基金使用率分别为108%、99%、95%,运行平稳有序。二是推行大病保险。对因住院治疗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享受新农合基本政策报销后,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仍较大,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通过大病保险补偿再次予以补助。三是加大救助扶持力度。通过办理低保、五保和开展住院救助、临时救济,对因病致贫群众进行帮扶。2015年资助参加新农合群众4250人55.25万元;把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予以补助,将运动疗法等9类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
这些举措,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很多家庭的实际困难,但仍有一些家庭由于大病、重症残疾、慢性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致贫、返贫。经调查统计,全县因病致贫群众7457户23770人,占贫困户总数的24.7%,因病致贫是导致群众贫困的主要原因。如构元镇因病致贫307户,占贫困总户的34.7%;赵湾镇因病致贫371户,占贫困总户的30%。又如吕河镇险滩村贫困户247户,其中因病致贫95户,占38%;赵湾镇华山村贫困户86户,其中因病致贫3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43%。全县因病致贫户中大病患者8963人,主要身患癌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肾功能疾病、白血病、重症残疾、特殊慢性疾病等病种。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身患大病致贫的多。因病致贫的家庭中,大部分是因为有人患绝症、重特大疾病,一次性需要支付大额医药费用的家庭。
二是身患特殊慢性疾病致贫的多。贫困家庭成员中有身患特殊慢性疾病,需长期用药,高额的医疗费用导致家庭贫困。
三是重度残疾致贫的多。绝大部分重度残疾人由于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就医用药,需专人陪护,导致家庭致贫的现象比较普遍。属于重症残疾的一级、大部分二级残疾人家庭基本都处于贫困水平。
二、因病致贫的主要原因
一是医疗费用成本上升。一方面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疗成本大幅提升,导致家庭医疗费用水涨船高;另一方面,镇村医疗机构医疗水平有限,不能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对一般常见病检查治疗群众首选县级医院,特别是大病患者其就诊首选更是市级以上大型综合医院。医院级别越高,住院“起付线”越高,医疗收费越高,这也直接提高了医疗成本。
二是医疗隐形支出较大。因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在治疗期间需要家人照顾护理,其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支出相当大。部分重症患者还会出现久治不愈,长期维持治疗,相关费用同步增长。
三是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高。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重在基本用药、基本治疗、基本支付,虽然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但大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高。越是大病、越是在高一级医院就诊,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越低。调查中随机抽取10户大病住院救助申报资料,合疗报销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45.8%,自付合规费用和非合规费用占比很高。
四是家庭稳定收入较少。一个家庭有人身患重大疾病、重症残疾、特殊慢性疾病等,因患者本人劳动能力的下降或者丧失,需要家人照顾,导致家庭劳动力下降,家庭收入大幅减少。尤其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或者俗称家中的“顶梁柱”患重大疾病,会让整个家庭失去生活支柱,失去经济来源。
五是群众防病意识淡薄。有的居住环境差,防病意识也不强;有的生活方式不健康;有的就医或常规体检,发现心脑血管类疾病,不听医生建议不改不良习惯;有的认为“一体检就有病,不体检就没病”,不能很好地认识体检和疾病预防的重要性,最终小病成大病,大病致贫困。
三、建议
从本次调研的情况看,旬阳县因病致贫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要解决因病致贫家庭实际困难,应从三个方面着力,加大对因病致贫家庭的救助帮扶力度:一是授资。对于因病致贫家庭提供一定的资金援助,进一步缓解生活困难;二是授业。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因病致贫家庭成员进行技能培训、提供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提高贫困家庭自救脱贫能力;三是兜底。对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实行民政救助兜底保障。
(一)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要通过地毯式摸底,全面掌握县内因病致贫家庭的详细情况,并以此为基础,整合民政系统的低保信息、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信息、残联的残疾人家庭信息等,建立因病致贫家庭情况、社会救助项目、救助频次和金额等信息为一体的因病致贫数据库,健全一站式医疗补助救助服务平台,形成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动态运行机制,信息共享,资料互认,方便群众。
(二)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资金帮扶。一是提高报销比例,参合贫困家庭门诊慢性病报销和大病住院报销比例在目前基础上提高10%;二是减免部分费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不少于10%的扶贫病床,镇卫生院设置3张扶贫病床,免收床位费、诊查费和注射费;三是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把易发大病、慢性病全部纳入大病统筹范围;四是免费体检,每年对贫困户家庭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三)拓宽医疗救助范围。在原有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将贫困建档立卡系统中的所有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贫困人口患重大疾病住院,经合疗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15000元以上合规费用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为15000元/人。整合政策救助和社会捐助资金,建立全县因病致贫特困家庭救助专项基金,健全管理制度,专门用于因病致贫特困家庭的重点救助。减少新农合基金、医保基金、民政救助基金在一般性疾病方面报销支出,腾出资金用于农民大病医疗救助。
(四)不断改善基层医疗条件。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医疗条件,提升人民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心,真正实现“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就医模式。
(五)不断提高健康素质。加大农村健康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教育水平,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改善居住环境,增强健康防病意识,降低发病率。
(六)提高自救能力。对因病致贫家庭中劳动力组织免费的且实用性较强的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家庭自力更生的能力。出台有关政策,为因病致贫家庭搭建好就业平台,支持因病致贫家庭积极创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