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旬副主席批示: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关于治理电动车辆“三无”乱象的建议
岚皋县政协
在国家大力倡导清洁能源的大背景下,一大批电动车辆应运而生,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辆遍布城乡。这些车辆虽然环保节能,但由于无序使用,扰乱交通秩序,频发交通事故,影响市容市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难题。
通过调查走访,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由于法规不健全,这类车辆存在无牌、无证(驾驶证、行驶证)、无保险 “三无”情况。
二是无法监管。按相关政策法规,所有车辆都应由公安交管部门实施管理,但由于国家对这类车辆没有明文规定,车辆无法上户,驾驶人员资格也无法确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也无法购置相应保险。同时,这类车辆在城市乱停乱放、闯红灯现象相当普遍,交警无法管理和进行处罚,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多麻烦。
三是安全隐患大。目前电动车辆在城乡普遍使用,特别是在山区农村,已成为载客的主要交通工具。村级道路状况本来就很差,加之这类无证车辆的驾驶资格无法确定,从未取得过任何车辆驾驶资格的人都可以驾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一旦发生,交管部门无法进行事故认定,违法处理难,事故后患多,更没有保险理赔,不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还可能引发很多社会矛盾。
我们认为加强电动车辆的管理已迫不及待,为此建议:
1、应严格制定电动车辆的技术标准,从生产源头加强质量监管。
2、将电动车辆纳入机动车辆管理范围,制定出台车辆上户、驾驶员资格认证、车辆保险购置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严格规范管理。
3、加大城市电动车辆的违章处罚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