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旬副主席批示: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关于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
岚皋县政协
我市是南水北调重要水源涵养地,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是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随着脱贫攻坚战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村“除陋习、树新风、清洁城乡活动”也不断深入。但垃圾处理已成为清洁城乡活动和水源污染的一大难题。
目前,我市各县区和乡镇大都建有垃圾处理厂(或垃圾填埋场),农村的垃圾处理大多数都是靠垃圾车运输,集中到垃圾处理厂处理,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垃圾清运成本大,费用多数由镇级财政负担。由于财政压力大,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彻底,很多地方垃圾箱满了群众随处乱倒。
二是垃圾箱大部分设在住户相对集中的地方,稍偏远的地方要么没有垃圾箱,要有也是摆设,根本无法清运,污染仍然存在。
三是群众的环保意识不强,即使有垃圾箱,但仍然存在哪里方便哪里倒的现象。特别是居住在河边、沟边的住户,习惯向河边沟边倒垃圾。
为此,建议:
一、政府应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力度,垃圾清运、处理的费用应由县以上财政承担,减轻镇级财政压力,消除因资金不足垃圾清运处理不彻底的问题。
二、按环保的相关要求,分区域合理增设垃圾处理厂,尽量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同时,增加村级环保设施和运输设备。
三、成立村级保洁站,增加保洁员(目前基本没有村级保洁员)。保洁员可在贫困户中挑选,与脱贫相结合。
四、加大群众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政策法规宣传,村规民约、“除陋习、树新风”等活动形式,教育广大农民群众爱我家园、讲究卫生、树立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