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旬副主席批示: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关于适当降低农村合作医疗交费标准的相关建议
石泉县政协
农村合作医疗本身就是在防病治病上实行的一种互相救济互相帮助的医疗制度,在农民大病统筹、大病救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筹资标准从最初2006年的10元上调到2017年的150元,2018年合作医疗个人交费涨到190元,增加了农民缴费负担,农民意见很大。特别是家庭人口多的户,一次要拿出上千元钱交合疗,经济负担过重。
建议:
一、适当降低农村合作医疗交费标准,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二、希望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进行补贴,加大上级部门对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进一步提高一般农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提高医院服务水平,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加强对合疗基金的收支公示和专项审计,强化资金使用监管。
四、合理提升合疗资金使用覆盖面,目前报销重在住院的病人和大病病种,门诊费用没有报销,要研究制定门诊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