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托幼机构建设的建议
紫阳县政协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后,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各县至少建成一所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随着我国人口政策的调整,“全面二孩”放开,如何照料婴幼儿成为摆在年轻父母面前的一大困难,3岁以后的孩子可以上幼儿园,但是3岁以内幼儿所能依托的国家与社会机构少之又少,且不够规范。
建议:
一、加快托幼机构试点工作。选择在市县人口聚集地优先建设0-3岁托幼机构试点,将其纳入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之中。在自身办学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争取吸引外地或境外先进托幼机构合作,建设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托幼机构,让群众能够享受优质的托幼服务。据了解,先进托幼机构都有一套比较成熟的教育模式和管理流程,复制起来可行易操作;托幼机构实行一比三管理,即一个保育员负责三个孩子,每个机构会设立专职幼教、营养师、医护人员,室内安装一对一监控,妈妈能在手机上随时了解孩子的即时情况,有效保障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监管和安全管护需求;特别是一些机构将外教加入,让婴幼儿在双语环境中成长,有助于孩子外语学习。
二、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托幼机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托幼机构的建设,解决年轻家庭实际需要。建议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及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托幼公共服务。探索以社区、单位为依托的小规模托幼服务,设立托管员,规范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在现有的公办(民办)幼儿园中开设托幼试点。
三、加强托幼机构服务技能人才培训。据调查,目前69%的幼儿是祖辈照顾,19%是父母照顾,10%是请人看顾,8%是其他方式。有近三分之一的女性因孩子没人照顾而中断就业,有85%的家庭将“没人照管”列为不敢生育二孩的最大理由。很多在外务工者在生育子女后,由于生活所迫,会选择将孩子交由年老的长辈带管,父母辈受制于体力,精力等,育儿方式很难达到科学育儿的标准;而部分选择由自己带的年轻父母,一方面缺乏抚育孩子的能力,经济收入也受到影响。与雇佣家庭保姆相比,婴幼儿期请一名保姆工资在3000元左右,加上各类开支月均需4500元,而托幼机构价格月支出在3000--4000元左右,相比在家照管,托幼机构的专业性和安全性毋容置疑。所以经济因素不会成为儿童托管的制约,而会成为年轻妈妈的首选。扶贫搬迁后居住小区的妇女,为托幼机构建设提供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需要通过加强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加强托幼人才队伍建设,达到适应办满意托幼所、办放心托幼所需求。
四、加强对托幼机构的监管。按照陕西省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管由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教体科技局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如明确保育员、早教师资从业资格认定,制定托儿教养指导纲要,加强托儿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和指导等监管标准,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托幼机构的准入、运行良性发展,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确保托幼机构安全、有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