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垃圾处理监管工作的建议
民盟安康市委员会反映:医疗垃圾在《国家危险垃圾名录》里属于头号危险垃圾,按《医疗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必须做严格的消毒毁形处理。处理好医疗垃圾和污水对环境卫生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由于地方资金短缺,我市基本上无符合要求的医疗垃圾焚烧设施设备,也无医疗污水处理设备,目前现有医院的固体垃圾处理大多开展外包服务,而外包服务的监管不够到位,存在很大隐患。
为此,建议: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文件要求,尽快在各县选址建设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实施,统一集中处理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
2.设立专用医疗垃圾收集车辆收集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
3.尽快由环保、卫健、发改、财政、相关医疗机构联合对医疗垃圾处理成本进行测算,研究制定各县(市、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4.落实各医疗机构处理医疗垃圾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不能将医疗垃圾简单外包、随意处理。
5.落实各县(市、区)职能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责任,避免埋下环境卫生隐患。